吴亦凡监狱内生活,他会不会比吴亦凡更严重?
与吴亦凡是两码事
绝对没有吴亦凡严重,吴亦凡是性侵,他是嫖娼,这是两种概念,嫖娼最多几个月,参考冤大头黄海波。吴亦凡如果真涉嫌未成年少女的话重则十几年甚至无期的。李云迪还没结婚吧,男人嘛,管不住把了,犯了错,个人认为不是特别不能理解。
王子形象破灭不过由此可以看出娱乐圈演艺圈真的需要整治下了。李云迪那之前可是王子般的形象啊!这下丢人丢大了!话说回来,他是不是可能动了谁的馅饼呢!
记得前段时间某台联名签承诺书,不久就被打脸了。这次李云迪也是某台节目“哥哥”里的一员,你说尴尬不尴尬吧!这下他参演的几期全部下架了,某台可谓损失惨重啊!估计是气的牙痒痒吧!
今年的看守所总结下来,今年进所里的人基本上齐了,主持人也有了,唱歌的也有,跳舞的也有,这下又来了个演奏家,话说还有个姓林的演员不知道进去没,只想说这个看守所的春晚是要和外面的春晚PK下吗?!
吴亦凡事件到底会牵连多少人?
据说现在已经波及11位艺人了
明星就能违所欲违吗?
当然不可以!明星也只是一位公民而已,一旦做了违法的事情,同样需要付出代价,承担一切后果,受到法律的制裁。
光是"性侵未成年人"这几个字,足以能够让吴亦凡定罪。
之前被国家点名,或者处罚过的明星,最后基本都没了吧,这碗宽面应该也不例外
国家估计早就想整治娱乐圈了,中国娱乐圈简直恶心他妈恶心到家了!之前选秀不是都被叫停了吗?
中国娱乐圈给广大群众带了什么?娘炮小鲜肉?扣图电视剧?
中国娱乐圈就是个畸形生态,不是观众想看什么他们表演什么,是他们强行用他们认为的好在强奸群众的眼睛!
他们认为的好是什么?是金钱,是利益!
从国家出手那一刻,就已经没有反转的余地了。现在某凡的团队应该拼命的砸钱,先把强x这个罪名洗掉,说白了就是尽快找到所有的受害者,几千万,几百万的砸进去,让对方反口,把强奸变成自愿的x交易。
毕竟事情过去了这么久,那些受害者手里应该不存在太详细的证据,最多就是集体的人证和口述之类的。
只要对方反口了,或者干脆制造一些对方x交易的黑幕,这样一来,对方的证据就不攻自破了。
只要洗脱了强x,剩下的顶多就是x交易,判个2年,缓期2年,然后来个取保候审,监外就医之类的,某凡就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2年后,带着中国赚到的20亿,美滋滋的回加拿大。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他没有犯下其他的罪行,18岁的红线可不好说哦。
最新消息,这二货搞不好还和毒扯上了关系,这就有意思了,
强x在娱乐圈最多就是富人的变态娱乐,但是毒这个东西,那牵扯的就很恐怖了,搞不好里面还有一条产业呢,
这条线索可比强x严重多了,国家不把吴签肚子里的信息榨干,是不会松口的。
现在看来,反转是不太可能了,我估计最好的情况大概就是:
3-5年刑期,蹲个3年,然后减刑1次,4年左右,就放出来了。
问题不大,出来后还不到40呢,遣返回加拿大,跑到美国去,通过从中国赚到的20亿,好好运作一下,未来还是有小概率在好莱坞混口饭吃的。
哦,对了,吴签的脑残粉,现在开始,好好读书,争取考上一所美国的大学,未来还是有机会见到签子大叔的。
网传吴亦凡在刑拘他之前,曾经咨询过包机的事情,而且他的目的地就是他的母国加拿大。而这也是为什么朝阳警方会提前将他刑拘的原因。
因为就是怕他跑,因为他确实有那个钱,直接包机了,逃出国。
不过吴亦凡应该不知道如果他真的涉嫌强jian了未满14岁的幼女,那么他不止是违反了中国的法律,就算他逃到了加拿大,加拿大也会队他提起诉讼。
也就是是加拿大人吴亦凡,根本就跑不掉。
当然在中国的地盘上,警察叔叔也不会让这么一个典型跑掉。
毕竟杀鸡儆猴,把吴亦凡抓进去,也能给混乱的娱乐圈提个醒:
都收敛点,娱乐圈不是法外之地,之前娱乐圈那么乱,是没有收拾他们。
但是只要娱乐圈有人敢瞎搞,敢瞎闹。
第一个收拾的就是他们。
从范冰冰到郑爽,再到吴亦凡,这一整套打下来,其实已经够给娱乐圈的人警醒了。
从警方宣布对吴亦凡刑拘开始,吴亦凡这个名字就得从娱乐新闻里除名了,以后我们只能在法治新闻里看到一个编号叫1337000的年轻人。
监狱很大,1337000你慢慢住。
吴亦凡如果是你的狱友的话?
听到“咣当咣当"的铁门声,我头也没抬一下,就知道又进来一个,上午刚出去一个,下午就又来一个,这世界是怎么了?几年没在外面,也不知道变啥样了?难道现在犯错的人越来越多了吗?看这牢房里都越来越挤了,还好过几天老子也要离开这鬼地方了。
听那脚步声,那人已到我面前 ,我抬头一看,大吃一惊!他也正看着我,也是一脸惊呆样,我们同时用手指着对方,惊讶问道:“你是谁?怎么和我一模一样?"原来进来这人和我长得一模一样,我以为我的灵魂出窍了,问道:“你姓吴吗?叫吴什么凡吗?"他说“我的名气真大,连牢里人也认识我 ,不错!我就是!”完蛋了原来还真是我,想不到我吴非凡也会灵魂出窍,难道我死了吗?进牢房十几年,过几天就出去了,又可以自由自在,过着花恋蝶的生活,哪知无福消受。我咬了一下舌头,好痛!原来自己没死。我想,难道这人是我孪生兄弟?
于是问道:“兄弟,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怎么进来了?”“我就是大名鼎鼎、有5000万粉丝的吴亦凡呀!唉!别提了,受人冤枉。"“5000粉丝?不多,老子也有3000多粉丝,无预防?被冤枉?”“不是,是影艺界的吴亦凡,你叫什么名字?”
我说道:“我叫吴非凡,你叫吴亦凡,我们又长那么像,不会是孪生兄弟吧?唉!父亲死得早,没地方问”。吴亦凡道:“我加拿大的爸爸说我是从中国买过去的,当时就是个双胞胎,家里穷养不起才把我卖了,这什说,你肯定是我兄弟”。
我抱着他哭道:“兄弟呀!我们命好苦呀!骨肉分离几十年,现在重逢了却双双进监狱,还好过几天我要出去了,别怕,我会为你打通关系,让你也早点出来,我们从此不分离,一起闯天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吴亦凡说:“什么?你过几天出去啦?哈哈哈哈!太好了,这样吧兄弟,我很多钱,能不能我给你钱,让我顶替你出去,我给你一个亿,不,两个亿,可以吧”?
“那哪行?老子在这呆十多年了 ,早就不想呆了,你给再多的钱也不行,要不这样吧,你给我一个亿,我出去后,以你的名誉找关系,说我有个兄弟叫吴非凡,小人物,放点血打点一下,就把你捞出来了”。吴亦凡没有其他的办法,只好同意,从他的帐户上转了一个亿给我。
我出狱那天,吴亦凡和我聊了很多,再三叮嘱我一定要想办法捞他出来,还依依不舍的一直送我到铁门关,才挥泪告别。
啊!老子终于出来了,还带着满身的铜臭,可以尽情享受了,外面的世界真好!吴亦凡,再见?见鬼去吧!
吴亦凡私下承诺给都美竹12亿封口费?
吴亦凡连800万都不舍得出,1.2亿开什么玩笑?一定有阴谋!这是最后的决战,既分高下,也分生死!都美竹向吴亦凡发出了最后的通牒。都美竹语气强硬地要求吴亦凡,在24小时之内宣告永久退出中国娱乐圈,赔偿给品牌方所造成的损失。抽出体内中国的新冠疫苗,立马滚回加拿大。总之,都美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让吴亦凡消失在这个让他十年狂赚二十亿的国家,因为加拿大人吴亦凡的品行不配拥有这一切。
随后,都美竹还曝出吴亦凡在私下曾经提出过1.2亿甚至2亿的封口费,前提是有个条件:1、告知吴亦凡方所有受害者的信息吴亦凡作为事件的当事人,他竟然都记不清受害者信息,由此可见吴亦凡玩弄的未成年少女人数之多,触目惊心啊!这也足以暴露出吴亦凡的渣与恶。可是都美竹没有接受吴亦凡苛刻的条件,因为一旦爆出所有的受害者,从情感上讲,等同于都美竹欺骗了她们,玩弄了这些信任她的姐妹们。如果都美竹曝光这些信息,那与吴亦凡又有何异?岂不是成了玩弄情感的女版吴亦凡了吗?从客观角度来讲,这些信息一旦被吴亦凡获取,就会让吴亦凡的公关行动目标更明确,吴亦凡会逐个击破这些受害者的心理防线,从内部分化他们,甚至会不惜用安全来威胁她们,来平息此次事件。2、永远离开公众视野这个条件更狠,当都美竹离开公众视野,吴亦凡所有的爆料便成了一个无从考证的谣言。给网友一种都美竹借此事件来讹诈吴亦凡,在收到钱后功成身退假象!就会将此次事件定义为“心机女”碰瓷敛财的事件,话锋一转都美竹将会成网络的焦点。那么之前都美竹曝光的诱骗未成年少女等等罄竹难书的罪行,随着都美竹的消失便可不攻自破,吴亦凡的公关团队不得吹会之力就可以平息此次事件。从这两个条件中就可以看出吴亦凡提出的1.2亿实则是“缓兵之计”,开出高的吓人的“封口费”来麻痹都美竹,给他们的公关团队赢取时间优势,用来制造利于自己的舆论。100万才是吴亦凡真正的理想价位从都美竹爆出的和吴亦凡团队“协商”赔偿的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吴亦凡的团队让都美竹先开个价,都美竹回复了一个“800”意思为800万,吴亦凡的公关则表示800万有点狮子大开口,100万签完他们拟定的协议后可分批给都美竹。热心的律师看了一下吴亦凡的协议,给出了评论:“祖师爷级别的”,这位律师说的是吴亦凡的公关团队。他们拟定的这个协议中就连为吴亦凡“洗白”的文案都写好了,不得不说公关们专业性太强了,看来没少为明星“洗厕所”在当时来看,就连100万都有这么多的限制条件,1.2亿更是镜花水月虚无缥缈。如果放到现在,1.2亿封口费,吴亦凡会乖乖奉上随着事件发酵,主流媒体的批评和品牌方的纷纷解约,让吴亦凡不但名声扫地而且还有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据不完全统计,吴亦凡此次事件的直接损失超过2亿元,这其中还不包含即将要面临品牌方的索赔。新华日报一句“道德的归属道德,法律的交给法律”让吴亦凡的商业帝国彻底崩塌,十年积攒的人气成了摧毁吴亦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正应了那句话“爬的高,摔得狠”都美竹也看破了吴亦凡的套路,并没有接受他1.2亿的所谓“封口费”,因为都美竹知道连800万都不愿意出的人,怎么会给你1.2亿,如果当时都美竹接受了吴亦凡“1.2亿”的套路,我们也不会吃到这么大的瓜了。最后希望吴亦凡能学学前辈陈冠希,站出来,像个男人一样!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事情愈演愈烈,你的苍白无力的辩解只会给你曾经伤害过的人造成二次伤害!如果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可以点击关注我的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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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吴亦凡供出其他人参与QJ犯罪?
吴亦凡目前还不是犯人,不存在减刑不减刑那一说,如果他罪名成立判处刑罚以后,在服刑期间主动供出警方尚未掌握的其他参与人(共犯),或者协助警方抓获未归案的其他参与人,可以成为减刑奖励的一项参考依据。
这里面要分清主动和被动的意义和作用,主动是在警方尚未掌握其他人的犯罪线索的情况下提供有效线索的行为。被动是警方已经掌握了其他共同犯罪人的犯罪线索,作为嫌疑人来说有义务协助警方抓获或者提供有效线索惩罚犯罪,否则会涉嫌包庇罪。
从目前情况来看,吴亦凡只是暂时被警方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没有依法逮捕,更没有起诉,所以结果还是个未知数。
按常理来说,警方如果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是轻易不会对吴亦凡这样的公众人物进行人身控制的,否则会处于“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尴尬局面。
目前,对吴亦凡这个加拿大人是刑拘或是行拘都还没有结果,作为吃瓜群众来说只能拭目以待。
现在是刑侦阶段,警方会通过提审、询问受害人等各种刑侦手段来搜集他的犯罪证据并加以落实。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警方会在刑拘后的14天或37天内,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会根据警方提供的侦查材料给出逮捕或者不逮捕的决定。
如果达不到逮捕条件,警方会将羁押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然后进一步侦查补充证据,等证据更加充分后再次提请逮捕。
犯罪证据再次充分后,经过侦查、预审,确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警方会在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结束后会将起诉书移送法院,由法院进行审判,起诉书在移送法院的同时也会给吴亦凡本人一份,吴亦凡根据起诉内容或聘请律师辩护,或者自行辩护。
法院的审判有一审和二审两个过程,一审为初审判决,如果吴亦凡服判表示不上诉并签字画押后审判结果成立。
如果他觉得因定性不准或者量刑过重等原因有必要上诉,则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中法提出上诉。中法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如果吴亦凡对终审判决还是不服,只能去劳改队后提出申诉,申诉的其中一个结果是不能得到减刑奖励,因为减刑的首要条件就是认罪服判。
还有一个问题得强调一下,如果检察院认为法院的一审判决量刑过轻,检察院有权提出抗诉,提高量刑幅度。检察院抗诉的结果是只能延长刑期,不会缩短刑期。
吴亦凡目前最好的选择只有配合警方老老实实接受调查,走坦白从宽的路,并且积极检举揭发其他参与人或者本案以外的其他人的犯罪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被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