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正当潮,央视315曝光大量山寨造假食品?
仿冒知名品牌,并用香精和水勾兑称核桃饮料,这种行为并非节目中商家所说的“擦边球”,而是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
看到“3.15”晚会曝光的这种核桃饮料,吓得我立刻放下了手上的“大个核桃”,然后看着身边另一箱“九个核桃”不知所措……
生活里很多人都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山寨品牌,比如说康帅傅方便面,还有今天“3.15”晚会中曝光的山东枣庄饮料企业仿冒的诸如“六禾核桃”、“六斤核桃”、“旺好牛奶”、“小茖同学”等假冒品牌。
而当记者采访中问到,这些仿冒的品牌饮料,其原料是什么时,厂商的经理表示就是用水和核桃香精勾兑出来的,并表示“这就是卖水,买这东西亏不了”。
同时在另一家所谓核桃饮料的生产厂商里,记者发现该厂家使用花生酱冒充核桃酱进行生产,并在暗访中表示,在枣庄这地方都用花生酱,谁磨核桃酱谁是傻子。
在采访中,这些饮料厂商的经理其实完全明白自己的产品是抄袭或高仿的市场上知名品牌的外包装,并且将此种行为描述成是:“擦边球”。甚至有一个经理将此种行为美其名曰:“在跟踪中模仿,在模仿中创新。”
听听,多有文艺范儿!
还打算创新,请您先将您的良心捡起来吧!
至少先把花生酱换成核桃酱!
但这种仿冒其他知名品牌的包装,并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又该如何认定?
一、仿冒知名品牌的外包装和商标,涉嫌侵犯其他企业的商标权,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假冒商标罪。根据《商标法》第52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商标专用权侵权之诉,从而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说到这里,很多人包括生产山寨产品的商家也会认为,自己仿冒的并不是知名产品的商标,而是外包装,不涉及侵权,但知名品牌的生产厂家在注册商标时,并非仅仅注册诸如“六个核桃”、“小茗同学”等四个字作为商标,更多时候为保护自己的权益,也会将产品包装、字样、图案设计等内容同时注册成为商标,或者将外观设计在国家专利局注册成为“外观设计”型专利,一旦未经厂商许可进行使用的,或者涉嫌侵犯厂家的商标权,或者涉嫌侵犯其专利权。
总之,绝不是厂家销售人员口中所说的“擦边球”,更不是他们美化的所谓“跟踪中模仿,模仿中创新。”
抄袭就是抄袭,别给自己立那么好听的牌坊!二、如果仿冒产品中掺杂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将会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刑法》第143条和第144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如果曝光的这些厂商,为了销售产品而在产品中掺杂有毒、有害物质,造成人体损伤的,那么经举报后,相关责任人将会追究刑事责任。
三、消费者如果购买到此类山寨产品,该如何维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品的名称、配料、生产日期和批号、保质期、生产厂商即地址等内容,必须如实告知消费者,并作如下规定: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如果消费者在销售商处购买到此类假冒伪劣产品的,可以到销售商处,要求其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最后,市面上各类山寨商品层出不穷,很多时候我们作为笑料一笑而过,但对于生产厂商来说,坑蒙拐骗,如果造成消费者身体损害,身陷囹圄,怕就不是那么舒服了,在节目里笑呵呵的几位,不知今晚过后还能否继续保持着笑容。如何看待蔡依林在新疆棉花事件中?
随着“新疆棉花”事件的愈演愈烈,国际很多大品牌也陷入其中,因为抵制新疆棉,而激起了全中国爱国人士愤怒情绪。很多明星则当机立断,宣布了解约说明。
比如陈奕迅放弃了终生代言阿迪达斯的合作,原本“躺赚”的合约,变成了赔款违约金高达2亿元。
但陈奕迅赢得了粉丝的支持,以他的人品,日后的演唱会一定是座无虚席。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娱乐圈艺人的正能量和一种爱国情怀。
与此同时,同为艺人的蔡依林却闹出了笑话。
原因是蔡依林贴吧发表了与国际知名品牌彪马解约的信息,这让很多粉丝觉得在当前大是大非面前蔡依林下了决心。随后台湾媒体则爆料称,合约是彪马品牌提前提出的,这就让蔡依林的做法“打脸了”。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彪马品牌单方面提出解约呢?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彪马解约的原因有两点:
一、由于蔡依林方面发起的邀约申请是比较临时的,但是关于双方的合作事项其实已经是开始讨论的。
二、彪马方宣称演唱会的赞助已经超出了方面的活动预算,于是才决定撤销对蔡依林演唱会的赞助。
其实在我看来,既然已经在开始讨论合作内容了,就能说明本来是有预算的,否则也不会进行讨论了。
其次,恰逢新疆棉花事件。
从商业角度上,彪马赞助蔡依林演唱会的广告是冒险的的,试问当爱国情绪激昂的时候,这时候却在中国同胞们面前打广告,这样不仅仅达不到预期效果,反而会提醒很多人提起彪马这种抵制新疆棉的错误做法。
所以从这两点上彪马作出的解约动作也是“合情合理”的。
不过蔡依林的做法却让很多粉丝感到失望。在面对这种与国有关的情况面前,且不说蔡依林“闷声发大财”,就连社交平台也丝毫未表态,坚定自己的立场。
而当被彪马单方面解约的时候,却说是主动提出的解约。无奈还是被有关媒体曝光。不得不让人怀疑蔡依林的“人品”了。
而回首蔡依林的曾经也是成就瞩目的
从1998年蔡依林获得比赛冠军以来,到了2014年的《呸》成为了当年流行音乐的标杆之作。一路走来蔡依林和普通人一样特别的勤奋和努力,所以被称为“地才”。他的勤恳付出,只希望有所收获。
而意大利的知名媒体评价蔡依林为“东方的麦当娜”足以见得蔡依林受欢迎的程度。其在舞台的表现能力也是充满活力和激情。不愧称为一代天后。
如今彪马解约蔡依林了可以说是大牌的“回击”,但蔡依林这种先声明造成大众误解的做法的确不应该。
你们认为呢?欢迎留言评论
爱国为什么也变成贼了?
谢邀!爱国不会变成贼!至于说到使用国货,这个问题应该理性看待,比如说家用电器,我会义无反顾使用国产,电视,空调,冰箱,手机等,若是汽车我还是会选择合资,不能说我选择合资就不爱国,国外合资厂家都建到中国了,这个与爱不爱国没有关系,关键问题是产品质量,国货还是差一点,自己掏腰包买车谁也不想没事就跑4S店,那样又耽误功夫又费钱,合资品牌相对就好的多,个人是这样认为的!谢谢!
为什么传销不被定为诈骗?
传销不属于诈骗罪,如果是组织领导者,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
但是钱被骗了不用慌,先收集证据然后报警。
一、收集证据可以从手机录音,银行转账记录入手。
二、报警的时机要掌握好,最好在对方多人聚会时报警抓人,人越多越好。
具体对于被传销骗钱,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基本上都是以治安处罚以及工商执法共同解决。一般解决方式是通过欺诈类条款进行追究其法律责任。
首先要确定被骗金额,如果很少的话,可以通过公安机关采取治安条例处理,要求传销机构归还被骗的钱,如果金额巨大就可以以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造成传销组织被骗人跳楼、触电等致残伤亡的,传销组织的头目要被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是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得财产,那么传销机构不仅要如数归还钱物,而且还要受到刑事处罚。
特朗普若禁止苹果手机装微信?
我判断,这不过是虚晃一枪,腾讯在海外的产品比较少,主要产品在国内。腾讯最大股东是南非一家企业,其实可以归为英美资本,对于美国来说,应该是自己人。
特朗普把腾讯、苹果拿出来说事,也可能有明打暗保的意思。
不妨放出风声,针对腾讯反垄断调查,要求腾讯、苹果切割。表现出你打我也打的态度,试试美国。
美国这一招虚虚实实,表现出要与中国切割,不怕中国反击这样的态度。
这一次我们可能注定要吃哑巴亏。如果对美企发起反击,影响国内稳定营商环境大局,不反击损失巨大还丢面子。
不过中国本来就禁止Facebook、twitter这一类的美国软件进入,而且印度做得更狠,中国竟都没有反击。
话又说回来,有时候吃亏就是占便宜。特朗普不论从自身性格,还是竞选需要,都需要一次对中国的优胜。
从现实看,美国大牌肯定比中国多。如果能通过一次让步,解决掉华为等纠纷,也是可选择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