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美国有多少人口?,月收入10000美元?
月薪1万美元在美国已经是很不错的收入了,在全美大多数地区都算是中产阶级了
月薪1万美元也就是相当于年薪12万美元,我们假设纳税人是单身(美国单身人士缴纳的个税和家庭是不一样的),按照美国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年薪12万差不多要缴纳2.3万美元的个人所得税,剩下9.6万美元左右。
(美国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当然除了联邦的个税以外,还有很多费用要支出,例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费用。
在美国各类商业保险是必须交的,因为美国没有完善的全民社保体系,养老和医疗主要靠自己,所以这些保险和政府的税一样,都是一定要缴纳的,否者就等着破产吧。
刨去这些费用,大约能到手8万美元,也就是说年薪12万美元,还没挥霍就只剩下了8万美元了,但这个收入在美国的大部分地区还是不错的,注意,我指的是大部分地区。
找到一个稍微老一点的数据,美国2017年的个人税前收入中位数31786,也就是一个月2600多美元。特别强调一点,这不是平均数,而是中位数。
相较于平均数,中位数更加贴近于老百姓的实际收入,如果按照平均数计算,贝佐斯+巴菲特+盖茨+扎克伯格,这几个人的收入就能把美国的平均收入提升好几个等级。
对比下大多数美国人3.1万的年薪,12万的年薪真的是很可观了,如果再找一个和自己门当户对的对象,一年24万的家庭收入妥妥的中产阶级。
首先在美国的大多数地区(不要提纽约和旧金山的富人区),12万的年薪买一套房子还是不成问题的,截止到2019年8月,全美房价中位数接近23万美元,在实际到手8万美元的情况下,分期买一栋房子还是很轻松的。
(美国一处中产阶级社区的房子,环境还是很好的)
住的地方有了,接下来就要考虑交通问题。美国的公共交通是很不发达的,大马路上见不到几辆公交汽车,高铁更是没有。美国人长途靠飞机,中短途靠汽车,没有汽车在美国真是寸步难行。
美国汽车的保有量是很高的,成年人几乎人人有车,美国的汽车价格也比较低(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低,只是比较低)。
作为全球竞争最激烈的汽车市场,美国2018年汽车总销量为1720万台,仅次于中国,位居世界第二。但要知道,美国人口只有3.2亿,这种消费量实在是恐怖。
并且美国的汽车销售终端也非常灵活,美国的汽车销售商可以同时在一家店内销售多个品牌,也就是说你在一家店里既可以看到奔驰,也能买到宝马,这进一步加大了市场竞争压力。在如此严峻的竞争环境下,各大车企在定价时自然要厚道一些,否则就跪了。
除此以外,美国政府对于进口车的态度也是很友好,美国的汽车关税税率是全世界最低的,没有之一,美国的汽车关税只有5%。再加上出口国政府提供的出口补贴,美国进口车的价格甚至比出口国本土还要低。例如美国许多进口宝马车型的价格就比德国还要便宜。
所以在美国分期付款买辆车也是挺简单的,年薪12万就更没问题了,实在不行可以买二手的,二手车市场处处有惊喜哦。
(美国凯美瑞的起步价为24380美元,约合16万RMB,而且美国凯美瑞的最低排量就是2.5L,美国凯美瑞及其同平台的雷克萨斯ES和亚洲龙都是没有2.0L排量的)
房子、车子都有了,大件商品的支出基本就没了,剩下的就是日常生活开支。
在美国日常生活用品的价格也不高,得益于美国优越的地理环境,美国的农业非常发达,农产品和食品价格自然就被拉了下来。
在美国生活,如果你不点外卖,也不经常去餐厅,平常主要是自己做饭吃,那么你的花费真的可以很低,年薪3万美元也能做到顿顿吃肉。
(美国超市costco在国人眼中就是批发市场,所有食物和商品都是按箱卖)
(7.99美元一包猪排)
(这些牛肉6.99美元,重量为1磅,不到一斤,差不多0.9斤)
(图片中牛肉的标价为3.99美元一磅,对于美国人收入来说,这个价格还是很亲民的)
通过以上的物价可以看出,除了医疗、养老和教育以外,美国其他方面的生活成本还是比较低的,在美国12万美元的年收入可以过得很不错了,在全美大多数地区已经算是货真价实的中产阶级了。
最后说一句,美国医疗、养老和教育都非常贵,当然对于年薪12万美元的人士,这些负担是能够扛得起的。
奥巴马是如何一步步走上美国总统宝座的?
奥巴马出生于1961年8月4日,美国夏威夷州的火奴鲁鲁市,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留学生,母亲是堪萨斯州白人,所以奥巴马属于混血儿。后来奥巴马的父亲前往哈佛大学求学,奥巴马从小由母亲抚养。两年之后奥巴马父母婚姻破裂。
后因为母亲再婚,奥巴马移居雅加达,几年之后的奥巴马再次回到了夏威夷与外公生活在一起。青春期的奥巴马成为了叛逆少年,由于出身的问题,得不到社会的认同,干了很多荒唐事,需要用酒精等麻痹自己。不过幸好,1979年,奥巴马虽母亲来到了美国本土。
应该说奥巴马还是有一些家庭背景的,著名黑人诗人、记者和美国左翼活动家法兰克·米歇尔·戴维斯在20世纪60年代就是奥巴马家里的常客。奥巴马与亲生父亲在一起。
奥巴马先后在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学习,在1990年,由于被选为《哈佛法律评论》的首位非洲裔美国人,他首次得到了全国性的认可,这是当时的一次合影,奥巴马傲然坐于中央位置,其地位可见一斑。
这是年轻是奥巴马的照片。
有点嘻哈风格的奥巴马,很难想象,这个嬉皮笑脸的青年,日后会成为美国的总统。
奥巴马与米歇尔结婚照片,这就是未来的美国总统和第一夫人,婚后育有两个女儿。
1996年,奥巴马进入伊利诺伊州议会,开始涉足政坛。2003年1月,当民主党重新取得议会的控制权,他被提名为州卫生与公众服务委员会主席。在2004年的国会选举中,奥巴马当选联邦参议员。2008年11月4日,奥巴马击败麦凯恩,成为美国总统。
美国为什么用英语?
客观的来讲,美国这个国家才成立232年,中华封建时期的王朝几乎都比他得历史要长。唐王朝是延续了289年的统治,明王朝是277年的统治,而中国最后一个王朝,清王朝是268年的统治史。
15世纪末以前,北美大陆,愿为印第安人聚居地。随着哥伦布开辟了新航线,大量的欧洲移民相继到此。荷兰,西班牙,法国,英国,的移民为主。在17世纪英国在美国大西洋沿岸建立了13个英属北美殖民地,开始了殖民统治,而英语也作为官方语言,开始普及开来。
1774年,美国当地新兴贵族,与英殖民者的矛盾日益突出。同年,来自13州的代表聚集在费城,召开第一次大陆会议,希望解决与英国殖民者的矛盾。1775年,在马萨诸塞州列克星顿点燃战火,北美独立战争爆发。1783年独立战争结束,英国承认13个殖民地独立。1787年通过美国宪法,成立联邦制国家。美国的独立战争不仅奠定了独立自主的国家地位,也象征着,这个欧洲移民为主的新国家的成立。独立后的东部,部分州将英语定为官方语言,使英语的地位进一步加强了。
1861年4月12日,南方种植园主以林肯就任美国总统为由挑起内战,内战爆发了。可以说美国的南北是一场制度的战争,传统手工农业庄园主对新工业革命贵族的战争。最终,北方统一了全美。可以说国家制度,经济的统一,给美国的经济,文化,语言,都带来了稳定和进步。在美国已经奠定的版图中,50个州中已有31个州通过立法规定英语为官方语言,也有其它一些州提出相关议案,不过,面临的阻力相当大。有3个州承认其他语言与英语有平行地位:路易斯安那州的法语,夏威夷州的夏威夷语和新墨西哥州的西班牙语。但英语最终被确定为了母语。
哥伦布在发现新大陆时,居住在美洲的印第安人,约有3000万。而今天印第安人约有150万,大肆的屠杀和奴役,印第安人数量大幅度减少。而其他欧洲国家,海军实力皆不敌英国,所以北美大陆的主流统治,各主流文化都是当时的英国文化。
您认为美国人和我们中国人相比?
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你这个问题的答案肯定会千差万别,而且各有各的道理。比如,有的人会说:消费理念不同是最大差距;整体素质高低是最大差距,等等。
前段时间看了一篇文章,有些感触,个人感觉:对生命价值和意义的理解不同,是中美两国人最大的差别,或者说是差别之一。概括说就是:美国(西方)人普遍认为“活着就要快乐,不快乐不如死去”;中国(东方)人普遍认为“活着就是快乐,好死不如赖活着”。
(一)关于养生和终老
我看的那篇文章是关于养老的,重点是养老和终老。
文章说:美国(西方)养老院和居家的失能老人很少,占总人口的比重很低(每万人)。与之相反的情况是,中国和日本(东方)失能老人很多,占总人口的比重也远远高于美国(西方)。
文章认为:美国(西方)失能老人少、比重低,不是因为他们的医疗条件差、平均寿命低,而是进入失能阶段的老人少。而中国和日本(东放)则相反。
健康——衰退——失能——死亡
人的一生大体可以分为以上几个阶段。同样寿命条件下,美国(西方),从衰退直接到死亡的人更多,也就是没有经历过失能阶段。相反,中国和日本(东方),经历过失能阶段的老人更多。
文章认为:造成上述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东西方人对生命,或者说对活着的价值和意义的理解不同。
——美国(西方)人,挣钱是为了享受人生,挣钱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他们更注意养生,呵护自己的身体,延长自身的健康年龄。
——中国(东方)人:往往把挣钱放在首位,作为目的,用命挣钱,以钱换命。金钱至上,金钱万能观念被很多人推崇,视为至理名言。
(二)关于怕死与不怕死
众所周知,美国疫情很严重。但是,从疫情爆发至今,美国人似乎很抵触居家隔离法令。他们聚会、出行,甚至集会反对隔离法案。
难道美国人不怕死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美国人也是人,也怕死。但是,或许是他们认为:与病毒相比,隔离让他他们更痛苦,更难以接受。
我们自家的事不说了,担心过不了审核。
总之,个人感觉:与四十年相比,如今的我们确实富了。但是,在美国人眼里,或许我们更像暴发户。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归根结底不在肉体的享受和满足,而在灵魂的快乐和自由。
参议院重要还是众议院重要呢?
七师弟首先纠正题设当中的一个错误概念,每隔两年的选举年,是众议院全部改选,而参议院改选三分之一。原因是一方面要从实际来讲,全部换届选民需要作出的抉择过于太多,而同时各个职位的公职都要选举对于选民和国家政治传播资源来说绝对的有限的,另一方面参议院的作用是维持国家机器的相对稳定,故而参议院是每两年差序三分之一改选,而众议院则是全体改选。
参议院与众议院的相对轻重在美国创建者们建立的国会系统当中,不仅国会要对政府和司法系统有相对制约,同时国会内部也要有相对制约,因为从整个美国政治运行体系来看,国会掌握的实际权力要相对于高于政府。因为国会具有立法权。
参议院的设计理念:
类似英国的上议院、或称作贵族议员,设置目的是体现民主的理性,是防止多数人暴政,防止街头民众式的政治民粹主义控制政府,当政治伦理与政治现实剥离式,防止民众简单的民族情绪或非理智理性决策破坏国家机器的理性。所以,但凡是从民意最终到联邦政府的意志体现的诸多事务,都是参议院来最终把控,比如参议院有弹劾总统的终审权,有最高法院法官任命的票决权,有联邦政府总统人事提名的确认或否决权,参议院的性质和作用,从政治意义上来说更像是罗马时期的元老院,一群富有相当政治经验、教育背景和知识体系,用实践证明自己政治能力的人,一般才会参选参议员。
众议院的设计理念:
类似英国的下议院,又称作平民院,设置目的是体现民主的实质,同时防止少数人专政,防止统治阶层借助掌握权力的时期改造国家机器为自己谋利,比如修改宪法,修改任期,或是肆意立法和颁布政策。众议院的核心是体现当前最广大民众的民意,众议院的代表也都是选区的美国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基于众议院的设置理念,但凡国家领导层提出的国家意志或政治议题,要最终通过权力转化为实际政策或法案之时,众议院具有终审权,所以任何总统要通过的法案,要修改的宪法案等等,在国会必须通过众议院的投票才能够进入地方付诸公投。在美国,联邦政府怎么用钱,如何征税,总统与外国缔结条约或发动制裁,美国联邦政府的官员与司法官员履职的正确性合理性,都是众议院在把关。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从美国国内政治运行的角度来看,参议院和众议院同等重要,因为各自的职能不能,我们不能说哪方更加重要,只能说缺少了哪一方,美国的政治运行一定无法保证其民主方面。
参议院?众议院?政客的职业生涯如何选择?一般来说,参议院是由地方州议会选出的,所以要求参议员本身就是政客之中的政客,这就像在一群连长之中选出一个连长一样,需要参议员本身具备很强的当地影响力以及广泛的政治人脉,故而一般参议员是职业政客,且参选的门槛较高,想要成为参议员,必须先成为州议员,而要成为州议员,又大概率必须在这一州之内担任过公职或是公众人物。
可以说,一个参议员的分量,与一个普通州的州长、或是内阁边缘部长的分量差不多。
而众议员则门槛较低,只要在该选区之内努力竞选,获得选区内多数选民的信任,就可以轻松当选,众议员一般不必是职业政客,而是大概率可以是地方的一些公职人员或名誉较好的职业人群半路出家到国会表达该地区的民意,所以时长有众议员自己此前的职业是医生,退役军人,教师,地方司法系统人员等等。
一个众议员的分量,与一个中小城市的市长,或者州财政官州检察官政治分量差不多。
所以政客或者想要从政的人,如何选择国会走向比较重要,比如不是出生在政治世家,或是不是多金家族,不是公众人物的人群,一般从担任地方小公职开始,通过政治事务确定自己的能力,比如地方财政官,地方检察官,地方公益律师,镇长,小市市长等职务,然后竞选众议员,在一届或者两届众议员之后,如果具备优越条件,则可以参选本州州长,或是州议员。此后再进入下一轮政治生涯,比如内阁成员或是参议员。典型的奥巴马就是如此。
还有另一种比如出身名门,那么在积累一些工作履历之后,运用其家族资源或是背景,大概率就可以直接瞄准州议员或是大城市市长的位置,此后直接瞄准州长或是参议员的职位,再往上走。典型的就比如希拉里就是如此。在宣布竞选之前,希拉里是一名参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