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东莞主机托管,干过的人有哪些建议?
我今年三月春季招生干托管,刚好经营了一个学期,感受颇多,我分别说说。
开店初衷。我这里是桂林乡镇,年轻人外出务工居多,孩子很大一部分成了留守儿童,老人连字都不认识,就是有认识字的,也辅导不了孩子作业。我调查过,每个班都有十几个不按时做作业的。
办证和装修。原以为办证很容易,像其他店那样在乡镇工商所就能轻松搞掂。谁知道今年有新规,凡是托管办证一律以企业或公司的名义去县城办理。这就意味着,还得雇会计每个月报帐计税,比以前麻烦多了,我找的是中介办证,花了两千。采买各种电器,桌椅,床铺用品,厨房用品……花费5万。
房租和学生收费。一年房租1.6万,两层300平,签5年合同,押一付三。午托260元,晚托400元,全托760元,早晚托600元,前期做活动,收了四十多个学生。
午托管理和问题。午托的伙食两菜一汤,饭后练字10分钟,读英语10分钟,午休40分钟,余下时间可以下棋,看电视,为此我们配备了各种棋类。没想到,农村孩子散养惯了,根本不习惯午睡,在宿舍里上跳下窜,你拍我打,毫无纪律性,任老师吼得声嘶力竭也无济于事。
晚托管理和问题。晚托有二十来个学生,雇了两位学校老师的家属来做辅导老师,想着是大专生只要备好课也能胜任这份工作。托管有三个教室,分年级排班,4点到19点辅导作业,复习预习。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来晚托的学生好多是60分以下的,有几个还是个位数,这还不算,纪律性特差,下座位的,讲话的,搞小动作的比比皆是。我急火攻心,还累病了去打了两天吊针。
人员配备和学历提升。托管雇了两位老师,一位做饭阿姨,我是负责人,一心想着把托管做大做好,于是去培训学校交钱提升本科学历。
更大的问题来了,活动期一个月后,生源减少了一半,主要原因家长不信任老师的水平,认为学习没提高,花钱划不来。学习提高了的又心疼钱,我所在这个乡镇没有什么产业支撑,农民普遍收入不高,家长也不注重教育的培养。对于家长的闲言碎语我只有听着受着赔不是。
总体来讲,私人办托管越来越难,国家教育的重磅来袭一个接一个。教育局都批准由学校来办午托晚托和周末培训,所以我也正在想岀路和转型。
安泰环境是国企吗?
不是国企。
东莞市安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创建于2016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手机、平板、笔记本、无人机等锂离子电池产品。
另外,公司从事动力电池及其系统研发、制造、销售。拥有专业的锂电池制造管理团队,覆盖全国各省会城市的销售渠道。行业涉及:手机电池、移动电源电池、无人机电池,笔记本电池等。
全优贝贝托育式早教怎么样?
全优贝贝托育式早教机构一般情况吧。全优贝贝主要是针对1到3岁的幼儿开展的早教机构。家长可以选择带1到3岁之内的幼儿来上早教课,也可以选择把三岁以内的幼儿托管在全优贝贝,具体的托管方式有半天的,还有全天的。主要对三岁以内的幼儿进行早教服务,以托育的方式。
香港盛大百货名气大吗?
香港盛大百货集团成立于2004年,总部位于香港;公司在多年的发展中,形成了充满凝聚力、创造力的独特的企业文化,坚持以企业进步与员工成长共赢,企业壮大与股东利益共赢,并充分整合利用粤港澳的优势资源,打造国内首家港式时尚百货。想得到,做得到,将理想变为现实。
公司目前,已在深圳横岗、布吉、坪山等地开设了10家直营实体门店,并在深圳、东莞、梅州、惠州、四川等地拥有36家品牌输出托管店,总营业面积达到95万平米。
助信罪典型案例?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告人张某彬等6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至三千元不等。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继续追缴被告人其余违法所得并予以没收。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告人张某彬等6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至三千元不等。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继续追缴被告人其余违法所得并予以没收。
2020年9月起,黄某帆(同案人,另案处理)作为组织者,创建了“万豪”跑分平台工作室,为他人提供银行卡支付结算帮助。黄某帆租用广州南沙某小区内的一处住宅作为工作室,拉拢其前同事被告人董某深、老乡被告人张某彬和郑某涵加入工作室。被告人李某俊、黄某斌及张某浩也经人介绍到该工作室“工作”,提供个人银行卡并操作银行卡支付结算活动。
被告人张某彬、郑某涵、董某深、李某俊、张某浩、黄某斌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多张银行卡和U盾并出借给同案人黄某帆(另案处理),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该工作室的“日常工作”就是为“客户”提供资金转移帮助:由“客户”将非法所得的资金转账到该跑分平台绑定的被告人张某彬、郑某涵、董某深、李某俊、张某浩、黄某斌及从他人处收集到的银行卡上,各被告人通过该跑分平台,将资金汇总、拆分并转移到不同银行账户中,以隐匿资金来源,形成资金混同,从而“洗白”这些犯罪所得的资金,为上游犯罪分子提供资金转移帮助。该平台按一定比例收取佣金获利。
经审计,2020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彬等6人所提供的银行卡资金流入总额合计人民币128387288.83元,资金流出总额合计人民币128014113.76元。期间,被告人张某彬等6人通过领取工资,分别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余元至12000余元不等,合计人民币60000余元。
南沙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彬等6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本案各被告人的银行卡在三个多月的时间内进出金额达千余万至三千余万不等,总金额高达1.2亿余元,社会危害性大。由于各被告人是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南沙法院介绍,所谓跑分平台是指利用个人银行账户为他人代收、支付款项,从中收取佣金的网络支付平台。本案中的跑分平台工作室,实质上是专门负责将赃款“洗白”的一种新型犯罪窝点,属于“网络黑灰产”之一。“网络黑灰产”指的是电信诈骗、钓鱼网站、木马病毒、黑客勒索等利用网络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产业。稍有不同的是,“黑产”指的是直接触犯国家法律的网络犯罪,“灰产”则是游走在法律边缘,往往为“黑产”提供辅助的争议行为。
该案主审法官指出,本案中,六名被告人通过本人和他人的银行卡,借助跑分平台,帮助“黑产”转移赃款,从而触犯法律红线,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正是基于张某彬、郑某涵等人这类犯罪团伙的帮助,使得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信息网络犯罪的非法所得得以非法转移、“洗白”,造成资金流向侦查困难,被害人经济损失难以挽回,也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本案各被告人虽然获利不多,但转移的资金总额高达1.2亿余元,社会危害性大。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六名被告人均为20岁出头的年轻人,刚刚步入社会不久,在明知这样的行为是为犯罪分子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从事这样一份“工作”,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南沙法院为此提示,希望广大年轻人引以为戒,找工作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避免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