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打印机出租,哈尔滨市退休职工大额医保怎么交?
1.
退休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三楼大厅南区窗口打印大额缴费核定表,(一式两份,核定机构和参保人员各持一份)。
2.
参保人员持核定表,身份证到市四区的税务所刷银联卡完成缴费。
3.
开据的当年度的大额核定表需在当月24日前完成缴费。
2021年哈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拟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911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含推荐免试生、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
各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5人,此类考生可正常报考,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复试阶段分配招生名额。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我校最终招生计划总人数以教育部、发改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除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外,同等学力考生均要求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高职高专考生要求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含8门)的合格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hrbeu.edu.cn)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19747、82589130、82519943。
6.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国防生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2号)文件中的报考条件。
9.创新发展基地专项计划。学校大力加强产学研合作,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建设“创新发展基地”,包括南海创新发展基地、青岛创新发展基地和烟台研究院,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招生计划包含于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生课程教学、实习实践、科研训练、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将在学校创新实践基地进行。
三、报名办法
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报名、复试和录取。
统考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不含已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并到该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哈尔滨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2302)只接受户籍或工作所在地为哈尔滨市且报考我校、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研究所)的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根据相关要求,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2.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书面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确有特殊困难的,最迟于复试前取得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书面认证。
3.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考生网报时需正确选择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4.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此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3)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确认方式、时间和有关要求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研招办网站(http://yzb.hrbeu.edu.cn/)上公布,其他省市的确认时间地点请查询各省市招考办公室网站。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四、考试
(一)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将按违纪处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各位考生注意保管准考证和其电子版。
(二)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
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
五、关于单独考试的有关说明
(一)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我校单独考试计划为35人(以教育部当年招生计划正式公布为准),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
(三)考生按照单独考试专业目录进行报考。
(四)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确认。
六、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为2.5年。(不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
七、学费及资助体系
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般为9000元/生·学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不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全部教学实践环节在哈尔滨完成的,学费总额4.8万元;部分教学实践环节在青岛、烟台完成的,学费总额6万元。学费分2次收取,每次缴纳学费总额的50%。
公共管理硕士(MPA,不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全部教学实践环节在哈尔滨完成的,学费总额4.2万元;部分教学实践环节在青岛、烟台完成的,学费总额4.8万元。学费分2次收取,每次缴纳学费总额的50%。
学校将继续加大对全日制非定向录取硕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奖助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情况见《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校研字〔2014〕17号)。
八、其它说明
(一)有关招生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范围等信息请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主页查询(网址:http://yzb.hrbeu.edu.cn/)。有关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安排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和各相关院系主页查看。
(二)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号楼733室)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邮政编码:150001
你捡过的最惊喜的漏是什么?
答:我捡过最惊喜的漏是:石头。
那还是孩子读大学的时候,也是我们最清闲的开始。一天丹约好我们这几家玩得很好同学去她家吃饭。因为忙于孩子考大学,她家搬新房都没去过,这一去,让我大开眼界了。
丹家的房子大概一百四十平米,可是进去就被客厅所摆放的大的石头,小的象形石,大气、通透、漂亮的各种石头给镇住了。
丹的老公喜欢石头,他经常同石友去捡石头,去买喜欢的好石头。有的是和别人交换的。那天她老公很高兴地拿着照石的手电筒,教我们如何看石的质地,石的外观,如何辨别石的种类……
第一次触及家庭石头大观园,感觉真的是美,太漂亮了。我和老公看得爱不择手,不停地问,丹老公看见我们夫妇对他的石头这么感兴趣,好像也找到了新的石友,也很开心并主动说:下次带你们去淘宝。
就这样,一到周末,我们两家坐着她老公的车就随他,带着我们去他踩过点的石场,寻宝贝。
那时我爱人还在上班,只有周末一起同去,都是去比较远也比较偏僻的地方。可我那是单位买断在家闲着呢。正好我住的地方,对面大概十几分钟的路程有一条大河。刚刚学着捡石的时候,刚好河里退水,河面干涸,正是捡石的好季节。
老公去上班,我每天就开始我捡石的乐趣,天天带着两个装米的蛇皮袋,就这蛇皮袋好用。每天从河面淘回大大小小各种以为很好的石头,结果到家中一看就没一块满意的。我不会单车也不敢骑电动车,只有两手提,一袋最少也有十几斤重。可是这人啊,只要兴趣来了,太阳☀️晒着不怕,提着重重的石头也不感觉累,就这样一发不可收拾。
刚刚学其实很多石头不太了解,我们这边是黄蜡石,通透的真的漂亮。
有一天太阳🌞还蛮大的,我在乱石中突然……也许是阳光的照射,这块小石刚好夹在两块大石的中间,这块小石的微微光点闪着,我顺着这个亮光过去。这一看,哇,真的很漂亮,因为夹住小石的大石,很重,我费了好大劲,终于把它们挪开点点,取出了宝贝,我把它放在我的手上,好好端详,发现这块可爱的石头,就像古时打战用的兵符。捡石的人也要有缘分才行,还得有想象力和天赋,因为很多石头它是你第一眼看见它就像是……,你才不会遗漏它。
也许那天运气好,或者是这块“兵符”带给我的好运,不一会功夫,我又捡到不同形状,不同实质的五块,漂亮的石头,真的是我最惊喜,最开心的一次捡漏。正因为是这次的收获,而且收获还不小 ,开心的不得了。直到后面很多人去那条河里来淘宝,慢慢地几乎很难找到一块好的石头。那天的捡漏现在回想起来还记忆犹新。
友友们喜欢吗?算是惊喜的漏吧,喜欢的点个赞呗!
哈尔滨员工招工表哪里办理?
一般哈尔滨招聘单位都有自己打印的招工三表。直接添写就完了。
哈尔滨的保障房资格什么时候开始提交申请?
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在哈市六主城区(平房区、、香坊区、松北区、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的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113个网点同时受理。
资格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六个主城区内户口);
2.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六个主城区内户口);
2.高中以上(含高中)学校毕业不满五年;
3.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已经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4.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5.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六个主城区内户口);
2.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四)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外来人口居住证明;
2.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
3.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五)外籍来哈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外国人居留许可;
2.持有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3.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经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
4.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其中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执行《2016年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标准,标准额度为33190元。
资格申请有关要求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的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同一户口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其不同户口下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同一户口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关系并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组成的独立家庭,可单独申请;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居民,可单独申请。
下列人员不计入申请家庭成员:1.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2.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和区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机构根据申请准入要求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家庭成员应以本市外来人口居住证明为准。外籍来哈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家庭成员应以本市外国人居留许可为准。
资格申请材料及办理程序要件一、申请表、诚信承诺书,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
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者外来人口居住证明、居民身份证,外籍来哈务工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护照;
三、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五、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六、符合优先优待条件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属于本市新就业无房职工的还应当提供毕业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材料;属于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应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还应当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材料;属于外籍来哈务工人员的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劳动(聘用)合同;
附件1.未保障且符合下列优先优待条件之一的家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2)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
(3)建国前老军人;
(4)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5)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
(6)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无配偶、无子女的孤寡老人;
(7)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2.申请家庭中包含军队退役人员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作为家庭主申请人。
申请人在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时,对与具体办理资格受理、审核(包括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调查)等事项的区政府指定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居委会(社区)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准入实行诚信承诺制。申请准入家庭应诚信申报、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授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机构及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向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及其工作单位或个人,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对在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准入中,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未如实提供家庭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其行为记入保障性住房管理档案,其全部家庭成员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
办理程序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受理并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区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机构复审,复审结果报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对符合保障性住房资格条件的制发《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并最终取得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家庭,可于12月中下旬,凭有效证件至所属社区居民委领取《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
申请家庭可自行登陆“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www.hrbfdc.gov.cn)下载打印资格申请相关材料,也可到所属街道办事处领取,或直接到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一楼大厅领取(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4150号,联系电话:87762822)。
重要提示:资格申请受理时间10月26日至11月30日,在哈市六主城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的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同时受理资格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