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要求,浙江高考历政化可以报考哪些省内学校?
历政生组合是可以考师范大学的,这个组合是属于,我们常说的文科组合,历史政治生物组合可以上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师范学院;可以报考的专业有民族学、考古学、世界历史、历史学、汉语言文学等专业。
2022下半年公务员预计招录3万人?
公务员招考,每个省在每年都会拿出一定比例的名额或者岗位进行招考,每个省每年招考的时间不一样,但是其中有国家级公务员招考,像每年的高考或者考研一样,只有一次,这个全国各地的考生是都可以参加的,无论你在居住在哪里,报考岗位与实际居住地是否相符,你在实际居住地也是可以报名在当地参加考试的,举个例子说一下,譬如你在浙江,你想考回自己的老家四川某一个市县岗位,在每年的年底,如果你不想回四川老家参加考公务员考试,你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的浙江参加全国公务员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一般是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这两门基础课程是的部分,另外,如果你通过了,还要参加公务员面试招考。
这是全国性的公务员招考情况,另外,除了全国公务员招考,每个省还有省公务员招考,每个省的公务员考时间一般有本省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进行发布招考公告,发布开考时间,所以,你如果要报名省内的公务员考试,你要去当地的省内的招考地点进行考试。报名一般可以在网上报名。比如你在甘肃,想参加江苏省的公务员考试,那么报名开始,你可以在江苏省公务员招考网站进行报名,但是实际开考,你要去江苏省进行参加江苏省的公务员考试,这个公务员考试的地点一般是根据你报名的岗位所在地址决定你在哪里参加考试,同样,如果进入面试,面试的地点也是由你报考岗位的地点进行决定的。
公务员考试是可以,像高考考研一样,需要长期准备的一个考试,除非你天赋异禀,异于常人,可以一次性考试,通过大多考生都要经过3至5次的复习,才能通过公务员考试!
请问考警校有哪些要求和需要做些什么?
公安部属院校招生体检标准(例如:公大、刑警学院等):
公安部所属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的身体条件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外,还要求:
1.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
2.左右眼单眼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5.0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以上,矫正视力应在5.0以上;所有考生都必须无色盲、色弱;
3.两耳无重听;
4.无口吃;
5.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各种残疾。
公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例如:各省的公安院校):与部属院校差不多,身高要求降为男生4200px,女生4000px
公安现役院校招收考生体格检查标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
外 科
第一条 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长168厘米,体重58千克。
(二)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第二条 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三条 颈强直,斜颈,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第四条 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第五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六条 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 不合格。
第七条 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第九条 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它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
阑尾炎手术后三个月以上,疝修补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条 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隐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第十一条 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
(二)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限着夏装非裸露部位)。
第十二条 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内 科
第十三条 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条 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心脏收缩期杂音:各瓣膜听诊均不超过二级;心律失常,经心电图或其它特殊检查,确系生理性,合格。
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野不超过3个,两侧肺门不超过4个,或肺野、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5个,任何一个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
(二)肺门阴影轻度扩大,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三)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十六条 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厘米(剑突下不超过2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四)肝、脾同时触及, 符合上述(一)、(三)两项,陆勤学员合格。
(五)细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它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第十八条 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第二十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无其它心理障碍,合格。
第二十一条 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条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鼻中隔重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 科
第二十九条 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0.8),船艇指挥专业学员不合格。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边防管理、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第三十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二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
隐斜视超过15°,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五条 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颞颌关节疾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唇裂,腭裂,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妇产科
第三十六条 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附 则
一、本标准文中所使用的“以上”、“以内”词语,均含该数字本身;所使用的“超出”、“超过”、“低于”、“小于”、“大于”词语,均不含该数字本身。
二、标准体重计算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三、检验要求:
尿常规,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艾滋病。
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不同方法检验结果不一致时,以酶标法为准。
浙江艺术职业学校需要艺考吗怎么考进去?
关于我院2010年自主招生对象及报考的相关说明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我院2010年自主招生对象为符合今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手续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含往届,年龄不得超过23周岁)。
考生办理浙江省2010普通高校或高职招生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后(3月20—24日网上报名,3月26—28信息确认),于4月1—9日凭浙江省2010普通高校或高职招生文化考试报名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艺考合格证、获奖证书、考级证书、专业证明均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报名,考生也可于4月1—8日在我院招生网上报名,9日来院现场确认。
4月10日专业考试,4月11日文化考试。
2021年浙江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2021浙江事业单位联考考试报考条件: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021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资格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 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 敬业奉献,吃苦耐劳,能够适应经常值夜班的工作强度;
8.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021浙江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说明
1.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 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技术职称的要求,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招聘岗位的用人实际认定。对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3. 对工作经验和从业经历的认定,按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4.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 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