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为什么分四个国家,为什么英国把劳斯莱斯路虎宾利等汽车品牌都卖给外国了呢?
第一个故事叫----铁娘子撒切尔
在铁娘子撒切尔回忆录《唐人街岁月》中,撒切尔有提到英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她一直想扶持英国汽车工业发展并想引进本田公司进行合作,虽然最终失败了。
撒切尔是目前英国汽车工业现状的关键人物。
英国汽车的衰落我也同意网络上的分析,是因为英国是一个注重手工制造、造型设计、选材苛刻的国家,这样的国家设计可以,造车难免有些跟不上潮流。
随着商品化、流水线化、电子化的汽车企业逐渐发展,以日本、美国为代表的汽车企业都在冲击着英国汽车。
英国汽车在成本、创新以及产量上难以跟上脚步,所以衰落在所难免,这是其一。
其二,英国在撒切尔上台之前采用了保姆政策,利用政府设置的高关税来保护本国汽车产业的发展,这就使得英国没有足够的竞争力。
其三,英国在70年代左右劳资关系十分紧张,国内频频罢工,导致生产产量一直上不去,国内工业发展人浮于事。
其四,英国起初的公司管理过于复杂化,往往最终的决策者是一个集体,董事会集体,往往在一些问题上产生分歧,真正的管理者不能做到令出必行。
其五,英国汽车公司并没有足够多类型的轿车推出,市面上的热销车型不多,这样就暴露了英国汽车企业制造能力的不足,可以说制造能力过剩,产品线不足。
以上五点是我瞎总结的,个人感觉大体是靠谱的。在撒切尔上台之后,一切就都变了,不过在此之前我们先看看撒切尔上台之前的汽车格局。
英国汽车也算是汽车诞生的发源地,这里紧挨着德国---第一个发明汽车的国家,法国---第一个[发明]汽车的国家,生产汽车的年份比福特差不到哪去。
在汽车刚兴起的一段时间里,英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可以说熠熠生辉,诞生了很多老字号品牌。
在60年代左右,政府的主导下英国汽车组建了类似于联盟的组织---英国利兰公司,这是一家由英国汽车公司、捷豹、利兰、罗孚等合并,目的是为了应对日系车的强势以及自身的萎缩。
这一举措取得过成功,在刚开始的几年,产量一度上扬但好景不长到了80年代,利兰汽车公司就濒临倒闭了,这时候英国政府(撒切尔已经上台)收购了利兰汽车。
在收购了之后,受到国内支持保护的要求,英国政府为利兰公司提供了大量的现金援助,但是最终这家庞大的公司并没有盈利也没有成功,撒切尔终于绝对放弃利兰国有,准备私有。这个庞然大物轰然倒下了。
撒切尔是热衷保留捷豹的,但是最终也售与了福特,萨博售予了通用。
1994年,罗孚集团被宝马集团收购,由于宝马也无力让罗孚起死回生最终罗孚破产,南汽获得了MG和罗孚两个技术平台,随后南汽被上汽收购,上汽推出了荣威和MG轿车。
英国汽车品牌在撒切尔夫人手里卖出去了,很多人都指责撒切尔让英国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其实撒切尔在那个时代做出的这项选择无疑是正确的。
英国的汽车工业并没有被瓦解反而越发的成功,虽然现在英国汽车品牌均被售卖但是研发与设计中心均在英国,培养了英国很多汽车人才,而制造等缺失方面有了全球市场的指导,英国也受益匪浅。
撒切尔夫人影响了整个世界的豪华车布局,否则美国福特的林肯绝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
第二个故事:消失的英国品牌罗孚
凯旋 Triumph
奥斯丁:Austin
分别是哪些国家?
一、东欧 地理上一般将德国-奥地利-意大利以东至亚欧洲际分界线的区域视作东欧。包括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白罗斯、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7个国家。另外前南斯拉夫六家(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波黑、黑山、马其顿)和阿尔巴尼亚有时也被视为东欧国家。
二、西欧 指欧洲西部濒临大西洋的地区和附近岛屿。包括英国、爱尔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和摩纳哥七个国家,还包括德国、奥地利、瑞士、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冰岛、希腊等欧洲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三、南欧 范围包括伊比利亚半岛、亚平宁半岛及巴尔干半岛南部,包括西班牙、葡萄牙、安道尔、意大利、希腊、马耳他、梵蒂冈、圣马力诺、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黑山、马其顿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摩纳哥共18个国家。
四、北欧 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共五个国家,以及实行内部自治的法罗群岛。
为什么有人说英国是最有可能被踢出五常的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呢?
因为“有人”不仅没脑子,还是个神经病,就像狂热的英国民众一样。
近日来的国际社会热点不断,呈现出百花齐放的繁荣景象,继8月份印度在克什米尔玩火,9月份埃尔多安在叙利亚开火之后,10月份紧随其后的英国民众纷纷上火,因为马上十月份就过去了,不仅双十一马上要到了,英国脱欧的时间也所剩无几了。
为了表达对欧盟的不舍,上百万肠子悔青的英国民众走上街头,痛陈当初脑子一热的脱欧操作,表示只要欧盟及世界都健忘,我们保证不蛮干,誓死做一个安安静静的搅屎棍。
可惜,覆水难收,开弓没有回头箭,对于英国而言,无论软脱还是硬脱终归都是要脱,而因为英国内部对脱欧态度的南辕北辙,因此脱欧之日,也将是英国四分五裂之时。
而一旦英国分裂,比如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独立,那么元气大伤的英国必然更加难复日不落帝国荣光。
而在综合国力一落千丈的情况下,英国的五常地位势必显得越来越名不符实,并很有可能成为第一个被踢出五常的国家。
真的是这样吗?当然真的不是,除了给英国火上浇油的所谓道义问题,英国的五常地位是不可能因脱欧而失去的,脱几回都不行。因为英国的五常地位,不是国际社会选的,也不是自己封的,而是靠自己打出来的,具体来说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
因为在二战期间本土和殖民地与法西斯的殊死搏斗,虽然英国彻底失去了日不落帝国,但战胜国的地位名副其实,作为二战功绩的肯定,英国的联合国发起国以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身份自然当仁不让,无可争议。
所以,英国的五常地位,跟二战后的发展状况一点关系没有,唯一的关系就是最后的五常席位由谁继承,就像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继承了五常席位一样。
这也从根本上否定了印度等后起国家的入常梦想,因为首先他们不是二战战胜国,其次他们今天的发展跟五常没有毛线关系。再说,就这种连牛棚牛粪都算入GDP的经济规模,又能令多少人深信不疑呢?
再者,即便因脱欧难以挽回,英国四分五裂,国土面积更小的英国虽然综合国力更加孱弱,但一定意味着大国地位的就此失去吗?非也,因为英国不仅仅是英伦三岛的一亩三分地,它还有多个海外领地,比如直布罗陀。更重要的是,今天的英国,仍然是英联邦的首领。
作为资深的殖民帝国,英法两国在近代史上曾开拓了面积极其广大的殖民地,不过这种盛况在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后逐渐盛极而衰,日不落帝国的衰落从1899年第二次布尔战争中开始,而第一次世界大战更是让英法等国元气大伤。
在越来越力不从心的情况下,英国于1931年12月11日制定了英联邦宪章,即《威斯敏斯特法案》。规定白种人统治的自治领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与英国组成英联邦,自治领虽然是独立和平等的主权国,但仍需共同拥戴英王为国家元首。
随后,因二战中的元气大伤,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在内的殖民地也陆续成为英联邦成员,虽然英国在英联邦中并无特殊地位,但作为英联邦的发起者以及最国际地位最高的国家,英国仍然是这个庞大联邦无可争议的大哥大。
相比之下,法国就比较尴尬了,之所以没有产生“法联邦”,是因为法国对待独立的殖民地态度比较直接,那就是镇压。虽然在面对德国人时人畜无害,但面对殖民地时却表现得凶神恶煞,这让法国与殖民地的关系势同水火,其国际影响力也必然不能和英国同日而语。
所以,作为英联邦的领头羊,有着巨大国际影响力的英国,其大国地位无可争议,即便英国四分五裂到只剩下一个伦敦,也依然是搅屎界当之无愧的大哥;只要英国女王还在,英国就依然是英联邦的中心。
直到今天,静夜史依然非常费解,为何工党党魁科尔宾要嚷嚷着废除王室?
总的来说,英国的五常地位是自己打出来的,今日的实力也没有到不值一提的地步,所以让英国下课的想法,基本可以歇歇了。
毕竟,当下的英国,作为五常之一,首先有一票否决权,其次有美国的撑腰,这就使得即便英国同意退位让贤,美国都不会答应。
相比之下,比英国更衰的法国倒是有事没事被德国敲打,这个最名不副实的常任理事国似乎有更多理由将五常地位让出来,比如让给欧盟。
多有疏漏,烦请斧正。
我是静夜史,期待您的关注。
英国王室为什么会受英国人爱戴?
小杂家本人不赞成君主制,但是对英国王室还是抱有一点特殊的好感,所以试着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从王室自身看,英国王室还是挺拉好感的。
深受国民爱戴的两任国君
不作妖狗仔队能挖到的最大的王室丑闻,无非是是戴安娜和查尔斯王子的婚姻狗血,或者女王的配偶菲利普亲王那些查无实据的陈年绯闻。
女王年轻时与丈夫合影
和欧洲同行们比起来,那真不算个事儿。
看看比利时国王利奥波德二世,在自己的非洲殖民地刚果残酷剥削黑人,矿场上的黑人不能完成劳动配额,被砍去手脚是常事,甚至父亲不能完成任务,把子女的手脚砍断。如此灭绝人性,当年揭露出来,真是轰动国际社会。
实施暴行的打手,展示被砍下的人手
五岁女童的手被砍下送到父亲面前
真不知比利时王室怎么有脸还戴着那些沾有黑人血泪的钻石出现在公众眼前。
人们愤怒地染红利奥波德二世塑像
再看看西班牙王室,老国王胡安卡洛斯因为私生活和腐败等等丑闻缠身,不得不逊位给儿子费列佩,现在甚至在国内都待不下去,躲到了中东。
在国内经济困难,失业率高企时花费巨资带着情妇跑去猎杀大象。
这位倍受宠爱的情妇被称作西班牙的地下王后
国事访问都不忘带上情妇,顺便让她帮自己做地下交易
受到调查,被迫离开西班牙
相形之下,英国早已实行真正的君主立宪制,王室并没有多大的行政权力,也没有这些让人眼花缭乱的罪恶和丑闻,反倒是英国传统文化和英联邦昔日辉煌的象征。
能逗乐,能创收英国王室,既是英国人心目中的国家象征,又如同吉祥物一般,带来快乐。
英国大报小报从王室身上挖到的各种新闻,从绯闻到时尚,形形色色,也算丰富了英国老百姓的业余生活,提供极大的娱乐价值。
想想看,在娱乐至上的年代,什么小白文,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都能风行一时,王室的存在,给大家提供了多少遐想和创作的空间。
韩国,没有王室,假想一个也要拍摄《宫》这样的电视剧,收割了一波亚洲观众。
就连好莱坞,都以女王的妹妹,安妮公主为原型,拍摄了经典电影《罗马假日》。
王室的存在,既强化英国的文化符号,增强凝聚力,有可以来一波文化输出,割割国外粉丝的韭菜,何乐而不为呢?
与被当做下一任国君培养的伊丽莎白不同,安妮是时尚和任性的化身。
安妮年轻时的照片,赫本经典的男孩头也是有出处的。
能扛事二战期间,乔治六世和妻子伊莉莎白王后,以及他们的两个女儿,伊丽莎白公主(就是现在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安妮公主,可以说成为了英国人民团结抗争的精神支撑。
乔治六世原本只是一个闲散公爵,性格温和腼腆,还娶了非王室出身的妻子,因为哥哥的逊位才临危受命。他即位后的表现却让人刮目相看。
原本不愿嫁入王室的伊丽莎白,还有向往闲适自由的约克公爵,最终却成为一对备受爱戴的国王王后
为了对纳粹德国宣战,国王努力克服自己的口吃缺陷,向国民发表激动人心的演讲。备受好评的电影《国王的演讲》,就展现了这段历史。
在整场战争中,国王与王后坚守伦敦,即使在被轰炸期间,除了晚间回到温莎堡,白天都留在白金汉宫。
当时有人提议,为了保全皇室血脉,王后应当陪伴两位公主去北美暂住,或者至少将两位公主送去。
伊丽莎白王后的回答是:“孩子们不能在没有我的情况下离开,我不能在没有国王的情况下离开,而国王不能在任何情况下离开。”
战争期间,国王身着军装,在王后的陪伴下,走遍被炸毁的街道,慰问受伤的士兵和民众。
年仅17岁的伊丽莎白公主,也身着军装,充当起运送物资的卡车司机。
可以说,在风雨飘摇的战争年代,国王一家是勇气和毅力的象征,是英国人民心目中的定海神针,当之无愧的第一家庭。人民对皇室的爱戴也达到空前的高峰。
1945年5月8日欧洲胜利日,国王再次向全国广播。
人群在白金汉宫前高呼“我们要国王!”国王和皇室成员在白金汉宫的阳台上露面8次,向聚集的人群致意。
为了与1938年张伯伦在白金汉宫阳台的出现相呼应,国王还邀请了丘吉尔和皇室成员一起出现在阳台上,接受民众的欢呼。
乔治六世展现出来现代意识和开明思想,他对首相的尊重,对现代思想的接受也为他赢得好评。
1947年访问南非期间,当他得知南非政府只安排他与白人握手,国王感到极大震惊,称呼他的南非保镖为“盖世太保”。
乔治六世在位期间,大英帝国进一步向英联邦转化,君权被削弱了,但是战争期间他和家庭的尽职尽责,以及个人勇气,带领大英帝国度过艰难岁月,挽回了君主的声望。
而他的女儿伊丽莎白,在二十几岁继任国君后,也很好地履行了君主的职责,成为在位最长久的英国君主,并广受爱戴。
应该说,英国王室很幸运,他们在君主专制向现代君主立宪国家的转变中,顺应历史潮流,用个人和家族的魅力维护了君主的荣光。
所以,虽然我对君主制非常反感,说起温莎这一家子,还是要有点保留。
何况是从小生活在王室光辉下的英国人呢。
加拿大等一些西方国家是主权国家吗?
澳大利亚、加拿大是世界独立主权的国家。但同时澳大利亚、加拿大都还是英联邦成员,(英联邦领地成员国)老牌殖民发展起来的国家。虽然事实上英联邦已经不 存在,澳大利亚、加拿大、国家体制还是倾向英国和女王的,毕竟统治阶层都是英国培养的,通过百年殖民和移民渗透及教育使得阶层民众还是认可英国与女王的。澳大利亚是主权国家,加拿大也是主权国家。国体已从当初的一个州签协议都还要请示英联邦君主制现象,转变为离散独立的联邦体制。
1、自1986年以来,澳大利亚一直是一个独立于英国的主权国家。加拿大国亦如此。
2、澳大利亚的君主制倾向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伊丽莎白女王是澳大利亚女王,同时也是英国女王,也是加拿大女王,还有18个国家和地区认可女王等等。
3、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令”规定了英联邦领域的立法独立,澳大利亚于1942年批准了这一法案,追溯到1939年。这取消了英国议会对澳大利亚立法的能力,除非澳大利亚希望他们这样做。威斯敏斯特法规不适用于澳大利亚各州,并且仍然允许澳大利亚政府让英国议会为澳大利亚立法。此外,英国法院仍可用于对澳大利亚的案件提起上诉。
4、英国和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1986年“澳大利亚法案”并同时生效,因此无论哪个议会有权立法,法律都适用。澳大利亚法案确保澳大利亚的联邦政府和州在立法和司法方面独立于英国。
再说加拿大国。欧洲人第一次探访加拿大是在大约1000年左右,当时来自北欧的维京人领袖莱弗·艾瑞克森(红胡子埃里克森)曾在加拿大纽芬兰一带建立村庄,但不久后该定居点便被淹没在印第安人之中了。更持久的殖民活动是在16世纪和17世纪左右由法国人开始的。
在这片被称作新法兰西的土地上,法国殖民者与英国殖民者之间发生了持续的战争,而最终以英国殖民者的胜利而告终,1763年的巴黎和约使加拿大正式成为英属殖民地。在美国革命之后,许多英国保皇党人移民到加拿大。英属北美条约通过之后,英国政府在1867年7月1日建立了加拿大联邦,并允许其自治,由英裔和法裔殖民者共同统治。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案和1982年的加拿大宪法逐步巩固了加拿大的独立地位。
加拿大采用联邦制、国会制及君主立宪制。国家的首领是为加拿大君主,由英国君主兼任,目前是伊莉莎白女王。女王在加拿大本土的代表为加拿大总督,总督没有任何政治归属,其责任是以君主名义同意法案、宣读君主讲话、在国家文件上签字、宣布国会召开或解散、以及其它国家职务。君主(通过总督)是名称上的首脑而已。他的一些实权保留在危机时使用,如宣战权。
二战后的大英帝国目前已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英联邦,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有如下权利(但不一定全部享有)(1)制宪修法(2)维持区域完整(3)成员有各自的国籍(4)加入和退出的权利。
从以上可以看出:加拿大现在已经不是英国的殖民地,而是独立的英联邦国家。有几乎完全的主权。自治领(英语:Dominion)是大英帝国殖民地制度下一个特殊的国家体制,可说是殖民地步向独立的最后一步。19世纪,所有实行自治或半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尤其那些已具有自身宪政体制的,如加拿大、澳洲等,都称为自治领。它们都是由殖民地(Crown Colony)或自治殖民地(Self-Governing Colony)进化为自治领。按1867年的《宪法条约》(Constitution Act,又名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s,英属北美法案),各英属北美殖民地组成单一的加拿大自治领(Dominion of Canada),加拿大宪法一直建基于这英国法律。虽然加拿大已是一个国际公认的独立国,此特殊的自治领关系一直存在至1982年,加拿大国会通过新宪法,并得到英国国会通过《1982年加拿大法案,终止英国修改加拿大宪法的权力,加拿大才真正完成独立。最后一个英国自治领也从此在历史中消失。加拿大并把7月1日的自治领日改名为加拿大日(国庆)。
以上事实说明,英国与澳大利亚、加拿大国体都是一脉相承的联邦体。(美国亦如此)自然说话做事一个鼻孔出气。随着二战结束,美国国力增强,取代了英国称霸世界,收归了英属联邦国为麾下,开始了以美国为主导的干涉世界各国事物,霸凌世界冠以资本主义阵营的世界霸主。世界警察。
美国自定的法律,为了干涉别国事物,往往以莫须有原因,强加别国意志,其中长臂管辖法律就是一条。“长臂管辖”(Long Arm Jurisdiction),是美国的一个法律用语。是指当被告人的住所不在法院地州,但只要被告和立案法院所在地存在某种“最低联系”(MinimumContacts),而且原告所提权利要求和这种联系有关时,该法院就对被告具有属人管辖权,可以对被告发出传票,哪怕被告在州外甚至国外。
这段听上去非常拗口的法律解释,通俗来讲就是:“哪怕你不在我这里,但只要你的行为与我有最低联系,我也能够管你。”
通常来说,法律管辖的是国家境内的人和公司,组织等。但美国管的不只这些,这里列一下:
1、全体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和其他具有美国国籍的人(不论是否居住在美国),以及所有根据美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2、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美国和外国公司,不论是否在美国注册或有美国国籍。
3、所有在美国领土范围内直接或间接进行活动的个人或实体。
4、跟美国有最低联系的人或实体。
前三类都很好理解,只要是美国的人或者公司,以及在美国经营的企业都会受到美国法律管理。
但最屌的是第四类,美国为什么可以管辖外国人呢?根据美国法律的定义,任何外国人,只要和美国发生了任何联系,满足了“最低联系”, 只要使用了美国的商品,不论实物还是服务,美国都具有管辖权。
那这个最低联系该怎么理解呢,简单讲就是所有跟美国有联系的货物(实物商品)和服务。(非实物商品)
货物包含:
在美国境内的商品。(包括途经美国的商品)
在美国制造的商品。(不管商品在哪里)
包含美国部件和软件的商品,使用美国技术、软件和服务生产的商品等。
服务包含:(不限于以下几项)
使用美国的电信服务,比如语音(就是通话)、数据。(发消息和邮件等)
使用美国的网络服务,比如google、facebook、twitter等。
使用美国的金融服务,比如银行支付、转账等。
也就是说,只要你使用了美国的货物和服务,根据美国法律,他都有权管辖。鉴于美国商品使用的广泛性,可以说美国的触手无所不在。至于大家说的协议什么的,不过是美国法律的体现。就算没有什么协议,也不妨碍美国的管辖。
那美国法律为什么这么屌又能执行下去,甚至还能指使他国动用国家机器抓人并送到美国?要求加拿大扣押华为高管,强行法国德国停止北溪项目等都是国家霸凌行为。在国家法律层面上提供了方便依据。一幅丑恶嘴脸。
那殖民统治心理是什么样子呢?总认为自己强大,毕竟真理就在大炮射程范围内。没有强大的实力做支撑,这些法律不过就是废纸。
美国对这些该不该有管辖权,这个管辖权是否合理,可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判断。说到底落后就会挨打,一点都不假。也总有一天东风会压倒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