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是英国人吗,外国人日常说英语的时候会严格按照语法的吗?
根据我在国外生活学习和教书的经历,对外国人讲英语会不会严格遵照语法这个问题,是由以下几个因素来决定的。
首先是教育背景,受过良好的教育的人群讲英语基本上都会符合语法规则的。因为英语里有一句谚语叫the moment you open your mouth,you are placed。开口说话的那一刻,你的社会地位就已被就已经被他人所判断了。
其次是讲英语的场合,如果是演讲或者单位里的工作汇报,那么即便是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也会尽量的去尽量的注意自己措辞和造句。但是如果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和朋友相处的时候,他们有时候就不太会注意语法。我亲耳听过有人把my mother说成me mum.
不过说实在的, 在英国,也有一些人语法会很差的。在中学里虽然学literacy,但是很多个人的英语写作能力和拼写还是不尽人意,而且他们似乎也不太注意语法。我在英国的大学给英国大学生教汉语的时候,发现他们的英语语法很差,顺便就把英语语法给他们补了补,哈哈哈。
下面是我给他们补英语语法用的教材。
英国人或美国人发明过自行车吗?
1790年,有个法国人名叫西夫拉克,他特别爱动脑筋。
有一天,他行走在巴黎的一条街道上,因为前一天下过雨,路上积了许多雨水,很不好走。突然,一辆四轮马车从身后滚滚而来,那条街比较狭窄,马车又很宽,西夫拉克躲来躲去幸而没有被车撞倒,还是被溅了一身泥巴和雨水。别人看见了,替他难过,还气得直骂,想喊那辆马车停下,讲理交涉。西夫拉克却喃喃地说:“别喊了,别喊了,让他们去吧。”马车走远了,他还呆呆地站在路边,他在想:路这么窄,行人又那么多, 为什么不可以把马车的构造改一改呢?应当把马车顺着切掉一半,四个车轮变成前后两个车轮……他这样一想,回家就动手进行设计。经过反复试验,1791年第一架代步的“木马轮”小车造出来了。这辆最早的自行车是木制的,它的结构比较简单,既没有驱动装置,也没有转向装置,骑车人靠双脚用力蹬地前行,改变方向时也只能下车搬动车子。即使这样,当西夫拉克骑着这辆自行车到公园兜风时,在场的人也都颇为惊异和赞叹。1840年,英格兰的铁匠麦克米伦,弄到了一辆破旧的“可爱的小马崽”。他在后轮的车轴上装上曲柄,再用连杆把曲柄和前面的脚蹬连接起来,并且前后轮都用铁制的,前轮大,后轮小。当骑车人踩动脚蹬,车子就会自行运动起来,向前跑去。因此而被警察抓住,并处以罚款。其罪名是“野蛮骑车”。1861年,法国的米肖父子,原本职业是马车修理匠,他们在前轮上安装了能转动的脚蹬板;车子的鞍座架在前轮上面,这样除非骑车的技术特别高超,否则就抓不稳车把,会从车子上掉下来。他们把这辆两轮车冠以“自行车”的雅名,并于1867年在巴黎博览会上展出,让观众大开眼界。1869年,英国的雷诺看了法国的自行车之后,觉得车子太笨重了,开始琢磨如何把自行车做得轻巧一些。他采用钢丝辐条来拉紧车圈作为车轮;同时,利用细钢棒来制成车架,车子的前轮较大,后轮较小。从而使自行车自身的重量减小一些。从西夫拉克开始,一直到雷诺,他们制作的5种型式的自行车都与现代自行车的差别较大。中国女人跟外国人结婚外国给彩礼吗?
中国女人跟外国人结婚,外国人不会给彩礼。因为外国跟我们国家的礼节不一样,特别是西方国家都是在教堂里举行婚礼,又不会摆席棹就用不了那么多费用。
不象我们国家的人结婚办几十卓,太浪费了,还要男方付酒席费,这方面我觉得外国人很节检是对的。
英国人怎么区分舅舅和叔叔?
英国称呼叔叔舅舅都用uncle,可以既可以表示“叔叔”,又可以表示“舅舅”。问题是,如果要严格区分这两者的话该怎么办?一个uncle根本说明不了问题啊。英语中并没有专门用来指“舅舅”的单词,如果坚持要讲“舅舅”的话,可以说成是uncle on my mother’s side或者uncle on maternal side,表示是妈妈那边的亲戚。
对应的,说“叔叔”的话可以表示成uncle on my father’s side或uncle on paternal side,指的是爸爸那边的亲戚。
英国人的名字是怎样组成的?
外国人的名字一般都是由姓和名组成,前面的是名字,用英语说是:firstname。后面的是姓氏,用英语说是surname或lastname。例如:麦克·乔丹(michaeljordan),麦克(michael)是名,乔丹(jordan)是姓。
还有有的名字中间还会有一个词,一般省略中间的.中间的是教名,一般是由教父,牧师等起的.一般不用读,就像英国小王子取名乔治·亚历山大·路易斯,亲近点的人会叫他乔治,生疏点或者客气点会叫他路易斯,亚历山大基本不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