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官方网站,拟按套内使用面积买卖房子?
谢谢邀请。住建部发布文件,要按套内使用面积买卖房子。 房屋的价格会涨,还是会跌?回答是不一定。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反应,实际上它的意义更在于更加准确的表现出作为商品的房屋,进行买卖过程中所要遵循的规则,让买卖双方对标的物有更准确的更有清楚的范围。
就房地产价格来说,分总价和单价,总价是就你所买的一套房子的总的价格,单价是总价与具体计算的面积数量之间的比例。原来的房产证证载的建筑面积除重庆等少数城市之外,一般都是包括了套内建筑使用面积和均摊建筑面积。
比如说原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100平方米,假设100平方米总面积中包括了80平方米的套内建筑面积和20平方米的均摊面积,
总价格是120万元,
那么每平方米单价就是120/(80+20)=1.2万元。
按照套内面积80平方米计算时,计算公式中的分母就变小了,这时它的每平方米单价就等于120/(80+0)=1.5万元
现在的1.5万和原来的1.2万从数值上看是大了,涨了,但实际上总价仍然是120万。这就仅仅是形成了一个新的数据而已,实际上房屋的总的价格也就是我们购买房子所支付的资金的总量并没有变化。政策实施后,除非是有政策或市场进一步的调整市场才会表现出价格的真正上涨或下跌。有点像数字游戏的味道。也就是除非遇到特殊政策,特殊需求,大量减少状态下的特殊状况才能够使房屋的价格总体下跌。
因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处在一种比较成熟的阶段。房地产的价格是由房地产建造成本和房产的市场供需状况所决定的。而房地产的成本又是由各种人工机械材料等必要的资源投入所构成的。这些人工机械材料的成本又是与整体市场、整体社会经济运行状况一起变化的。就成本来说,我们知道人工工资都在不停的往上涨,建筑材料也在上涨,所以反映在房屋建筑的成本价格一定会是上涨的状态。上涨的成本加上必要的利润是形成市场销售价格的重要因素,而这一部分构成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因素是上行的,那么就目前状况,假如其他的房地产的供需状况不变的情况下就仅仅是计算建筑面积的方式不同而对房地产市场整体价格的影响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采取套内使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是国际上的通用做法,至于对房屋价格的影响,就另当别论了。
住建部发文拟取消公摊?
玩数字游戏。套内面积,单价不是上涨。现在合同都签套内面积单价。以后没有公摊面积。公共部位的归谁所有,你不能去利用和维权。实际对业主是损害。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住建部要求设计院对公摊的部位和面积,如何公摊的出个说明书,开发商要给消费者说清楚。最后测绘实际面积,公摊面积的测量报告要给业主公示。房管局,登记要把关。重复登记发现重处。
小红门棚改最新通知住建部?
1 最新通知是住建部于2021年5月2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2 该通知明确了棚改项目的重点方向和实施要求,强调了保障住房改善质量和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原则,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3 例如,该通知要求加强项目规划和设计,推动改造工作与城市更新、城市综合体建设等相结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等。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推动小红门等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在管理上是否又更进一步了呢?
取消公摊面积,不算房套面积里,听听百姓是得利了。但是,细细想想,百姓还是无法想的通。原因有几个。
第一羊毛出在羊身上。房产经销商会变法,让房价再次涨价。
第二如公摊面积不算房套面积。那些公摊面积的主,他们地盘他们作主,收过路费,修路费,修桥费,等等其它的费用,有句俗话叫,谁的地盘谁作主。
第三如果公摊面积不算房套面积。那车库,停车费,是不是又要开始涨价了。
第四,如果公摊面积不算房套面积。是按房本面积算,还是按实际住房面积算。
第五,如果公摊面积不算房套面积里,那以前的房本里没写的面积有…阳台,天井小院,露台,复试楼,如果这些房,遇到拆迁,又该怎样算房面积。如不算。百姓不要上吊去。再说现在拆迁的安置房,那个阳台,露台,天井小院,复试楼,不算钱,不算平方的。
第六,公摊面积不算房套面积里,对百姓来说,不知是利还是空。
住建部企业资质如何查询?
方法1
1、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点击“办事大厅”
2、在“办事大厅”左下角,找到“单位资质查询”
3、点选“单位资质查询”后,出现七个查询选项,分别为: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前四类均跳转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方法2
1、点选想要查询的资质类别,以建筑业企业为例,出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界面。输入需要查询的企业名称。
2、以中建三局集团为例,出现所要的查询结果
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同理,将分别出现以下的查询界面,按照步骤输入查询即可。
一、资质核定
1、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申报材料
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8)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9)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10)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申请资料
(一)综合资料卷,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及页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
5.企业章程扫描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6.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C101、C102、C103表)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7.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8.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
9.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工作简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扫描或复印件。其中,申报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需提供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并有本人签字页的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的扫描件,业绩证明资料应是技术负责人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或总设计师等项目负责人职务时,主持并完成的施工、设计工程项目的合同、图纸或竣工证明等;
10.企业经营场所的证明(房屋产权证及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
11.企业自有或租赁的主要机械设备、检测仪器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资质标准中有厂房要求的,还应提供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厂房施工图等相关资料扫描件;
1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新设立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时,需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扫描件,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操作规程等资料扫描件;
13.申请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扫描件;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扫描件;
(3)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扫描件;
(4)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扫描件;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扫描件;
(6)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
(二)人员资料卷,分为注册人员和管理人员两册
(三)工程业绩卷,按所申请的不同资质进行分册,每册应包括以下内容(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四)改制重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