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散力架面积怎么计算,ct机房面积国家标准?
CT机房内最小有效使用面积30 m2,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为4.5m。按以上国家标准, 贵单位机房6.5m x宽5.8 m2=37m2, 机房面积和宽度符合国家标准
不通往地下室的电梯井怎么计算面积?
电梯井按自然层数计算建筑面积,就是电梯井的水平面积乘以楼房的自然层数,包括电梯井通到的地下室及屋顶机房。《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第3.0.19条有明确规定。3.0.19建筑物的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应并入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机房总功率计算公式?
机房功率=UPS用电功率+空调用电功率+照明+其他机房工作站、存储等占地面积计算
机房面积计算公式:A(主机房面积)=F单台占用面积3.5
主机房面积=4.5(m2/台)*30台
1、空调大小选择 精密空调:面积×300/860=KW(功率) 注:300为层高,860为经验值。 面积×高×4=新风量
2、UPS选择 UPS容量计算 : 确定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时应留有余量,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可按下式计算:E≥1.2P 式中 E--不间断电源系统的基本容量(不包含备份不间断电源系统设备)(KW/KVA) P--电子信息设备的计算负荷(KW/KVA)。
功率×1.2=KVA UPS电池公式: (UPS容量)×功率因数×后备时间÷启动电压=AH
综合脚手架的超高面积是如何计算的?
1.综合脚手架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2.建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为准(无檐口滴水时,建筑物的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楼板顶面),如有女儿墙,其高度算至女儿墙顶面。多层(跨)建筑物如高度不同时,应分别不同高度计算。同一建筑物中有不同结构时,分别以不同结构的建筑面积,按相应的结构类型、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及高度的综合脚手架项目计算。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等其高度均不得计算在建筑物的高度之内,但其建筑面积应按规定计算,并入相连的主体结构的建筑面积内,按建筑物的高度套用相应的综合脚手架项目。3.单层建筑如与多层建筑相连者,以相连的分界墙分界,分界墙所占的面积并入较高建筑物内,如建筑高度相等者,以相连的分界墙中心线分界,分别套用综合脚手架项目。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般规定
1。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按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含2。20 米,下同)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3。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面积计算。
4。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
5。房屋所在层次是指本权属单元的房屋在该幢楼房中的第几层。地下层次以负数表示。
6。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包括地下室所占用的面积,但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客观存在外楼梯等占用的面积。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单层房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符合规则一般规定的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和高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3。房屋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等)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楼梯、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
房屋屋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8。原始设计斜面结构屋顶下加以利用的空间,高度在2。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接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层高在2。20 米以上的地下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及其相应出入口,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有柱或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4。玻璃幕墙、金属幕墙以及其他材料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既有主墙体又有幕墙时,以主墙体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其墙厚亦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15。
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 米以上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与房屋相通的有柱雨蓬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雨蓬上盖面积小于柱外围水平面积时,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体育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高度在2。
20 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按多层计)。
18。机械车库不论其高度和停放层数,均按一层计算。
19。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 米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0。
房屋的伸缩缝,若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围护结构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雨蓬、车棚、货棚等,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内倾斜时,按围护结构上沿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当围护结构向外倾斜或外凸时,按底板外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楼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 米的房屋及房屋附属部位。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棚等,以及有主墙体的玻璃幕、金属幕及其他材料幕墙。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房屋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顶层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层房屋的上盖时,挑台整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6。房屋的平台、花台、晒台及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等。
7。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8。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临街楼房挑廊下用作社会公共通道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围护结构,都不计算建筑面积。
9。屋面上有柱有盖但无围护结构的一些观景建筑设施。
10。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的建筑。
11。广场式室外楼梯。
12。独立烟囱以及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3。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