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混拨动态,大学里有哪些别人不知道的潜规则?
都说大学是半个社会,有点潜规则再正常不过。
潜1:大学是个美容院
奉上大学生上大学前后照片对比照
潜2;各种兼职、家教中介
很多大学生业余时间都会跃跃欲试的做个兼职挣点零花钱。就会看见各种qq群、小广告,发布各种兼职信息,一天八九十,日结。然后电话打过去,人家说确定干活先交20元信息费,把电话地址给你,不成反10元。(类似这样收费)
总结:发这种消息的人大多是学长学姐,因为他们曾经被上一任学长学姐对待过。
潜3:大学附近的宾馆、租房、网吧生意都特别火爆
大学生同居那点事,小情侣一月七八百租个房子,也不用回寝室了,晚上也不查寝。一个月过去感觉生活的还算和谐,就继续处,处不下去就趁早分手,谁也不耽误谁。
潜4:学院学生会、班级干部、辅导员、社团会费
班级的主要干部,比如班长、团支书,别看都上去竞选,一般人当不上,因为得“上炮”,照顾好辅导员。班级收个班费,社团活动收个会费,都得乖乖交,要不然扣你学分!让你不及格。资金流向明细不清不楚。
不说了,说多了不好,半个社会嘛!外面社会比这个还邪恶。
所以进了大学你必须得明确自己目标,你想得到什么,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保持本心不动摇。
你见过命苦的人有多苦?
毛水达6岁时被日军要求用麦秸秆吸水塘里的水,之后便高烧不退,被细菌感染,双脚溃烂,终身残疾,一生没有娶妻生子。
毛水达的一生毛水达出生于浙江,1942年的夏天,日本鬼子的队伍进了毛水达所在的村庄。当时6岁的毛水达和小伙伴们在村子里玩耍时,经常能看到背着箱子的日本人在村里转来转去。
就在从村里撤离时,不幸发生到毛水达身上了。
撤离时一个个油光满面的鬼子从面黄肌瘦的老百姓面前走过,毛水达站在人群中,一个戴着大盖帽的鬼子突然拿着刺刀指向毛水达,强迫他有麦秸秆去吸水塘里的水。
年幼的毛水达被吓坏了,拼命吮吸水塘里的水,肚皮都快撑破了也不敢停下来,最后实在吸不进去了,那个鬼子便一脚把毛水达踢进了水里。
毛水达下水之后没了动静,鬼子才离开。他以为毛水达已经被淹在水里了,实际上毛水达水性很好,他一直在水里潜着,等到岸上没了动静他才敢出来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了,谁知道这才只是一个开端,此后的几十年,毛水达都被这次吸水害惨了。
回家之后,毛水达开始高烧不退,家人以为他吓着了。后来毛水达的脚开始抽搐,病变,溃烂,毛水达这才知道自己被鬼子留下的细菌感染了,患上了烂脚病。
这一烂就是几十年,烂脚病伴随了毛水达一生。
毛水达的脚一直溃烂,常年裹着纱布,透过纱布,可以看到脚上涂着一层黑黑的“药膏”,这是旱烟的焦油。毛水达说这是他从别处听来的偏方。
即使后来医疗水平不断提高,但毛水达的烂脚依然没有治好。毛水达也因此一生未娶,一生孤寡,疼痛一生。
像毛水达这样有烂脚病的并不只有一个,李仲明也是其中之一。当医生为李仲明医治时,李仲明的身体缩成一团,用帽衫裹住头,把左腿架在椅子上。
李仲明的腿被几层裤子包裹着,打开裤子之后,里面是一层层花花绿绿的广告纸,广告纸揭开之后,里面又露出一层层塑料薄膜,薄膜里面是一坨烂肉,多远都能闻到一股恶臭。
医生为李仲明进行手术治疗之后,会好上一段时间,但是李仲明出院回家,过不了多久,腿就会再次变得又肿又臭。因为回到家之后,他只换过一次药,然后就再次用捡来的报纸,塑料薄膜和广告纸包腿。
李仲明长期单独居住,很少和周围的人接触,所以精神上和心理上都有一定的问题,再加上身体上的伤痕,这个老人一辈子都活在烂腿的阴影中。
据不完全统计,患上烂脚病的有900余人,他们中的大多数一生都被这个病所困扰。已知的900余位烂脚的人主要集中金华、丽水、衢州三个地级市,而这三个地方和日军使用细菌的地方高度吻合,虽然没有实打实的证据,但可以肯定的是,烂脚病人就是日本使用细菌的结果。
这些烂脚病人一生忍受着烂脚带来的疼痛。严重的时候,可以清晰地透过伤口看到骨头,并且伤口常年发出腐烂的臭味,旁人不愿意靠近他们。
有人为了能根除烂脚,甚至尝试过刮骨割肉,但是这种残忍的治疗方法并没有使他们的病情获得好转,因为腐烂的肉被刮掉之后,新长出来的肉会继续溃烂。
他们除了忍受烂脚带来的疼痛,还要拖着烂脚讨生活,养家糊口。
这些烂脚的人大多生活在农村,所以为了有口饭吃,只能下地干活。再加上他们都生活在南方,南方都是水稻,腐烂的双脚泡到水里,蚂蟥叮,稻草扎,这些对于他们的伤口无疑是雪上加霜。
而这样重复地劳动他们要重复几十年,直到七八十岁再也干不动为止。
腿脚腐烂,贫困,终身未娶,忍受周围人的歧视,几乎就是所有烂脚老人的一生。
烂脚只是日军所做的众多事件中的一件,另外很多事情更是让人看不下去,比如梅毒试验。当时日本军医为了测试梅毒对婴儿的感染,他们随便抓来一个年轻的男人,直接向他身体里注射梅毒细菌,然后强迫他和一位少女发生关系,直到这位少女怀上孩子。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少女生下孩子之后,日本军医直接把孩子母亲活活解剖,去测试梅毒。
接着开始测试婴儿身上的梅毒。刚出生的婴儿被一次次的抽血做实验,导致七八斤的婴儿最后抽血抽的剩下不到一斤,只有巴掌大小。去世之后还被泡在药水里做成了标本。
只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他们都能下得去狠手,难以想象尚未懂事的婴儿经受了怎样的折磨,他的痛苦是我们所无法理解的。
写在最后:战争给人带来的是难以想象的伤害,当时的731部队对我们的同胞所做的事更是无法直视,他们用活人做实验的例子数不胜数。
他们用活生生的人进行母爱试验,鼠疫试验,冻伤实验等等各种他们能想到的实验,甚至只是为了乐趣而残害人命。
当年倒在日军残忍的实验之下的人以及虽然活下来但是终身带着后遗症的这些人,无论是当时就去世了,还是侥幸活了下来,命都很苦。
他们本应娶妻生子或者和家人在一起过着简单的日子,但是因为日军的所作所为,他们简单的日子戛然而止。
这些历史我们应该铭记,无论是我们,还是下一代,亦或是下下一代,都应该知道这些事。
有些事情可以原谅,但是有些事情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的,因为我们没资格替那些受苦的人说原谅。
古代仗刑打屁股有多疼?
“杖刑”(题目的“仗”写错了),也就是用棍子打屁股,作为中国古代最常见的刑罚,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
上古时期已经出现杖刑,到梁朝时成为正式刑罚根据历史资料的记载,早在上古三代尧舜禹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杖刑”。
根据《汉书》的记载,禹“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也就是说,由于禹认为,人们道德衰败了,于是制定了对肉体的刑罚,后来的商汤和周武王都延续了这一做法。
于是,后来就出现了杖刑和笞刑(就是鞭刑)。《尚书·舜典》里面也记载:“鞭作官刑,扑作教刑”。
不过,那个时候,杖刑还主要是临时的刑罚。直到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制定了《梁律》才以杖刑作为正式的刑罚。
到了隋朝之后,隋文帝名人废除了之前的鞭刑、枭首等酷刑,正式制定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
到了唐代之后,唐朝沿用了隋朝的五刑制度,略有更改。
唐代杖刑适用于较轻的罪行,但也有人因杖刑丧命不过,那个时候的杖刑是有一定之规的,而且适用于较轻的罪行。
比如唐代的《狱官令》记载:“杖皆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讯囚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五厘。”
根据唐代的尺寸来看,一尺约等于30厘米,也就是说最长的三尺五寸也不过90厘米。根据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唐代的时候,所谓杖刑多用在询问囚犯的时候使用。
不过,唐代杖刑已经非常凶狠了,受刑者有的时候要面对非常巨大的伤痛。唐玄宗就曾经在一篇诏书中说:“徒非重刑,而役者寒暑不释械系。杖,古以代肉刑也,或犯非巨蠹而捶以致死。”也就是说,经常有犯人因杖而丧命的。
而且,到了武则天时代,还出现了杖杀的制度。比如,公元701年的时候,有个叫李重润的人,被人陷害,于是武则天令人将其杖杀。
武则天发明“一顿杖”,板子没有定数最变态的是,武则天时期还出现了一顿杖。什么叫一顿杖呢?就是打一顿饭的功夫,至于这一顿饭打多少下,完全没有定数。
那么,打多少下,打多重,就没有了一定之规。马端临在《文献通考》里面就说:“只曰一顿而不为之数,行罚之人得以轻重其手,欲活则活之,欲毙则毙之。夫生与死,捶楚与刀锯亦大间矣。”也就是说,一顿杖的威力要比捶打和刀锯更凶狠。
到了宋代,杖杀(活活打死)就成为了制度性的法律,主要适用于恶逆罪,也就是说造反,杀父母等罪行。
此外,唐代还正式出现了臀杖。在唐代以前,杖刑主要背、腿、臀部等,必须要平均打。但是,臀杖出现之后,则有了只打臀部的杖刑。
明代杖刑有多恐怖?打人者训练时,必须要把砖打裂不过,杖刑集大成者是在明代。明代的杖刑,真的是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我们首先从锦衣卫训练执杖手这一点,就看到杖刑有多凶残。
根据清代查嗣瑮《查浦辑闻》的记载,锦衣卫主要是找一些地方的地痞少年,“诸恶少年习杖时,先缚草为为二人,一置砖于中,一纸裹其外,俱以衣覆之。杖置砖者视之若轻,徐解而观,则砖都裂;杖纸裹者视之极重,而纸无分,能如是则入选。”
也就是说,这些地痞练习打人,是用砖头和纸张作为对象。打砖的时候,表面上看上去打得很轻,但是能把砖打裂。打纸的时候,看上去打得很重,却连纸都没有打破。
可想而知,能够打碎砖的力道,打到屁股上,受刑人肯定非死即残。
到了明武宗时期,杖刑又有所发展,开始了对大臣进行脱裤子打屁股,以示羞辱。
在明武宗朱厚照时期,出了一位飞扬跋扈的太监刘瑾。明武宗喜欢吃喝玩乐,甚至拿发动战争当过家家的游戏。
有一次,明武宗想要南巡,于是一群官员就对其进行劝谏。刘瑾借此就对这些劝谏的官员进行摧残。刘瑾命人对这些官员进行杖刑,仅一次就打杖打了146人,其中11人当场死亡。
后来,因为大礼仪事件,又对134名大臣进行杖刑,当场死亡了17人。
打板子有多疼?能把屁股上的肉全部打烂那么,究竟在明朝时候,打板子能多疼呢?
我们不妨举神宗朝一个例子。
明神宗万历小的时候,朝政主要由内阁首辅张居正把持。后来,张居正的母亲去世了,万历决定对张居正夺情,也就是不让他回家守孝,继续治理朝政。
一群儒家官员自然不能允许这样有悖纲常的事情出现,于是纷纷上疏劝阻。万历一怒之下,对这些大臣进行杖刑。
根据《万历野获编》的记载,大臣吴中行被打之后“刲去腐肉数十脔,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也就是说,把屁股上的肉都打烂了,导致他的一条腿都残废了。
还有的大臣,如沈思孝是“剔去腐肉,以黑羊生割其臑,敷之尻上,用药冯裹,始得再生,及行戍东粤,徒步过岭,血犹涔涔下也”,意思是这个大臣被打之后,必须把屁股上的腐肉挂掉,用黑羊前腿上的肉缝补上去。但是,路走长了,血就不断的往下流。可见其疼痛。
还有大臣如邹元标直接被打成了残疾,每到阴天的时候,骨头就隐隐作痛,导致他晚年都不能给人作揖。
从这些被打大臣的结果来看,我们就应该能够想到古代的杖刑,究竟有多恐怖了。
北宋太后刘娥临终前不断地拉扯衣服?
刘娥,狸猫换太子的故事主角。但她的人生,比这个故事更精彩!
宋太后刘娥,宋朝后宫厚黑学代表人物,古代宫廷女性成功学的教母,宋朝第一个临朝称制的女主,穿过龙袍,掌过国政。
她完成了从贫民到太后的阶层穿越,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手腕心志不输慈禧太后。
接下来,我们来讲故事,一个野鸡如何变凤凰的故事。据宋史记载,刘娥祖籍是山西人,父亲和祖父都是官员,然后父亲因为在战乱中不幸身亡,母亲改嫁,她于是成为了孤儿,流落在四川长大。所以自小饱尝人情冷暖,洞察社会百态,从小就练就了一副察言观色的本领。
长大后,出落成一幅花容月貌,后来就遇见了一个叫龚美的男人,当时社会,再漂亮的女人,再能干的女人,也不过是弱势群体,刘娥迫于生活的无奈,就和龚美报寒取暖,相依为命,结成事实夫妻。
第一次转折:灰姑娘遇见襄王后来两人决定前往大城市发展,因为路途遥远险恶,路上说不定会遇到什么事情,为了安全就不以夫妻之名,而是以兄妹之名对外行走,反正本来龚美也大刘娥很多岁。
他们的目标是去京城,因为龚美擅长的谋生方式是锻银,当时的国际都市东京汴梁,穿金戴银的富人多,肯定会有更多的就业机会。
宋史记载:蜀人龚美者,以锻银为业,携之(入)京师。而刘娥可不是那种安分守己,在家相夫教子的家庭女性,她是一个很机灵又很有心计的女人,希望也能通过自己的手段赚一点钱,顺便希望能找到更好的上升渠道,摆脱龚美。于是他就以龚美之妹的名义进入了当时的襄王府为婢。
但是历史总是充满了许多的巧合,就是这么巧,后来的宋真宗当时还只是襄王,两人本来八竿子打不着的故事发生了。
就这么狗血,编剧都不敢这么写,不知道是刘娥幸运还是长得太好看或者魅力独特,襄王第一次看见刘娥就为之一见倾心,一发而不可收拾,开始了一段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
襄王就派人去打探关于刘娥的消息,原来她还有一个银匠匠哥哥,决心要把刘娥拿到手,对她像如今的男生追女生一样,糖衣炮弹的轮番轰炸,送钱送物,给他家里买房买车,刘娥十分懂男人,遇见这么个金龟婿,分布使用了欲拒还迎,忽冷忽热的态度和策略,把襄王撩拔的心痒痒,非要追到手不行,最终成功吃定这位大金主。
但对于那位有事实之名的懦弱丈夫龚美,她许以高官厚禄,用半威胁半利诱的方式将其安抚,并保守二人之间的秘密,此后就是真正的兄妹。
对于龚美而言,对方来头太大,他没有办法拒绝,而且虽然刘娥年轻貌美,只要攀上襄王这根线,以后荣华富贵有的是,还怕享受不到更好的吗?两人一拍即合。
但是,他们两人虽然关系稳定下来,襄王也愿意把刘娥收入房中,但有一个问题,是襄王被蒙在鼓里,但他们两个必须要考虑的。那就是身为王爷,肯定会在乎自己女人的清白,可是刘娥和龚美早就是事实夫妻了,这个问题很严重。
最终,果断并且富于冒险精神的刘娥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反正在闺房之中刘娥不知道用的是哪种动物血,但最后还是让襄王赵恒满意的见红了,自然对刘娥宠爱不已,没有半分怀疑。
抓住男人心,上位成皇后刘娥通过一系列的布局和手段,完成了走向人生巅峰的第一阶段,也是人生的最关键的阶段,从一个默默无闻可能会在底层活一辈子的贫民之妻一跃而成为了,当时最有望成为太子的襄王宠妾。
但如此,也并不能保证她以后就能大富大贵,首先,她没有正式的名份,在宋真宗继位之前的很长时间,他没有进入王宫,而是一直被藏在当时的太子近臣张耆家中。
对于喜新厌旧的男人而言,刘娥知道,必须要时刻抓住他的心,不断让他有新鲜感,才能让自己的地位持久和稳固,宠爱也能持久和稳固,为他为之使劲,浑身解术,千方百计的留住宋真宗的心。
最终她再次成功了,见过无数美女的真宗对她的对她依旧宠爱之极,他登基后把刘娥封为美人,此后更是不断专宠,先封为德妃,又想让刘娥做皇后,可以说刘娥完全征服了皇帝的心,像当年武则天抓住了唐高宗的心一样。
但是,他也面临着和武则天一样的问题,就是在封后的过程中一样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他们的理由正是刘娥出身太过卑微,无法母仪天下。但是幸运的刘娥,因为皇帝足够宠幸和对大臣的逆反心理,依旧被加上皇后头衔,再一次晋级。刘娥的地位开始真正的达到了稳固的第二阶段,除了皇帝,没有人能够再撼动她的地位。
但此时刘娥却面临着一个硬伤,无论是心机,还是智谋,都是无法解决的,那就是她不能够生育,不知道是因为小时候经历过太多的磨难还是怎么回事,反正即便是送真宗夜夜专宠多年,留得始终没生下子女。
具有长远战略眼光的刘娥知道,虽然皇帝现在宠幸自己,自己也贵为皇后,母仪天下,但是一旦皇帝有病去世,自己的荣华富贵决计得不到保障了,她是很努力很努力才一步一步爬到这的,所以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但是她的解决方法并不是像传闻中狸猫换太子那么恐怖。其实很普通,类似于古代常见的通房丫鬟成为主人的侍妾的这么情况,刘娥宫内有一位侍女姓李,然后被刘娥安排侍寝,诞下一子,对外宣称为刘皇后所生,便是后来的宋仁宗,所以狸猫换太子实在是把她污名化了。
曾经的孤女登上权力顶峰十年之后,真宗病逝,仁宗继位,皇太后刘娥执掌军国大政。至此刘娥终于来到了人生巅峰的第三阶段,成为了至高无上,掌握国家政权的皇太后,有了和武则天比较高下的资本。
终于可以从容的俯视整个天下了,回首从孤女到皇太后的人生艰辛,她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靠着努力,一步步得来的,其间不知遇到过多少艰难险阻,明枪暗箭,一不小心就是非死即伤,不是靠上天恩赐。
这位曾经的孤儿,最终坐在整个大宋帝国,最光明正大最金碧辉煌的正殿中处理国事,看着那些曾经需要她仰望的文臣武将,陡然生出一种雄心,她在发现自己,能够从容处理国事,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于是贬官罢相,玩弄权力游刃有余。她觉得自己可以偶像武则天一样,穿一穿龙袍了,毕竟谁还没有个偶像梦。
于是她在太庙举行的祭祀之时,身着天子衮衣,头戴天子金冠祭拜,但她并没有称帝的勇气,也不想和众多的文武大臣和天下的文人作对,她有自知之明,也知道武后的前车之鉴,不想死后骂名傍身,于是她打算过一把瘾就算了,没有加上皇帝的尊号,在临死之前仍旧把国政交还给宋仁宗,反正人生到此不白来了。
当然她在临死之前有一个举动,就是我们的题目所说的在临终之前不断的拉扯自己的衣服,其实就是天子的衣服,她的意思是把衣服脱下来还给仁宗,皇帝瘾已经过完了,还是当个皇后就好了,富贵如浮云,体验一次就够了。
而且她也不想,穿着天子衣服去见真宗,毕竟宋真宗的一生是真正的爱她,不想怀着那么大的愧疚去见真宗。
仁宗明白她的意思,便派人把她身上的天子服饰给脱了下来。
至此,从孤女到太后,刘娥传奇又励志的一生落下帷幕,通过自己的心机和手段一步步一无所有到坐拥江山,睥睨天下,可以说是一个厉害至极的女人,说她是成功学代表也不为过吧!治国理政也是井井有条,颇有仁政之风,比武则天也不遑多让,最终她没有称帝乱政,使得后世对他也留下了一个比较好的评价,因此没有像武则天,吕后那样出名了。
宋史评价:初,仁宗即位尚少,太后称制,虽政出宫闱,而号令严明,恩威加天下。这对她评价已经是很高了!生前得利,死后得名,最精彩成功的人生,也莫过于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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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为什么离开今日头条?
烦了呗,一个人一张嘴,每天要与网络上那么多无意或有意怼她的大大小小,男男女女,或无知或高知的嘴争斗,不说九死一生,也是伤痕累累。她就是鬣狗也难敌群狼。
她也真是个遭孽苦命的人,自幼脑瘫残疾,又生长在靠体力才能活命的农村,命运多舛,从小到大受尽人世间的怜悯和冷眼,生存艰难可想而知。由于自己不向命运低头的抗争,终于通过社会快要遗忘了的现代诗,迎来了自己转运的时刻,用她自己的诗意就是稗草的春天!
她以底层又残疾的村妇姿态,用下里巴人的视角,撰写着阳春白雪的美,感动了社会。她那《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为她的新诗崭露头角,赢得粉丝一片喝彩。
成名后出书,售书,诗集曾一路飘红,经济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家庭和社会地位就有了从奴隶到将军的感觉。
她是个好诗人,但并不一定就有好修养。有人说她是只好斗的公鸡,也像只浑身长枪的刺猬,无论是谁怼她都会睚眦必报。其实这也是与她成长环境有关,从小因身有残疾,总是用坚硬的外壳抵抗外界的侵扰、打击。
有人看不怪她,一旦咸鱼翻身就立马当上女陈氏美,将十七年婚姻解除了。对于此,我认为我们不能身临其境就无权指责,谁也不明白被丈夫踩在脚底下,她生活的滋味。
也有人指责她的诗是睡体诗,与浅浅的屎尿体都是庸俗体。对于这点我有不同看法,余秀华之所以能成为大众喜欢的诗人,情商很高。又因为她从来没恋爱过,所以离婚后的她憧憬着有一段华丽的爱情,所以她向自己或喜欢或崇拜的男子,用诗表达爱慕的情感,这也无可厚非,对于爱你可以拒绝我,但你无权阻止我表达,余秀华就是这样隔空爱上了歌手李健。这也成了他人攻击她的材料,说她今天爱这个,明天爱那个。她是单身女人有权利去爱别人!
本文中我一并附上她的几首示爱的诗,真的一点不俗,且认为很高雅,有首《我爱你》,却全诗没有一个爱字,但字里行间中处处有爱意,俗在哪里?
对这个女人宽容一点吧,她不是个完人,身上的缺点也很多,不圆滑,不变通,更有点单纯的泼妇思想,但她真的无大恶,良心和诗心仍存,本来想在头条赚点油盐钱,可是被某几个人骂走了。她又无工资,更无养老保险,出书那点钱早就花光了。难道要看到一个残疾女人在路边去当乞丐某些人才高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