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备案去哪个部门,是否需要国家商务部审核批准?
应该跟证监会备案
政采云网超协议已经审核通过可以更改内容吗?
首先要确定该合同是否已经上报给房管局备案。如果已经备案,在商品房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核心内容以外的相关条款,开发商企业可以调阅,重新修改打印电子合同。超过了3个工作日或者已经备案,无论是核心内容还是核心以外的内容,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持备案合同和合同变更申请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还没有上报,在第一次网签后的24小时内,经双方协定后,你可以在合同备案软件上“申请撤销签约”,重新进行签约。 Tips:网上签订购房合同流程: 首先,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 第二步,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字手续,打印的份数依据付款方式确定(一次性付款需打印4份,按揭贷款需打印5份)。 第三步,开发企业需要在网上签约的3个工作日内,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开发商和购房者网上签约上报之后,开发商需要携带全部的购房资料,全套已签字(盖章)的纸质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之前,开发商和购房者还可以协商变更合同信息,一旦上报之后,电子合同的核心内容(核心内容:购房者姓名、身份证、购房价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积、房号、户型)将不能进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则需要在合同备案软件上“申请撤销签约”,重新进行签约。经双方协定,24小时内允许撤销网上签约。 而在商品房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合同的就核心内容以外的相关条款,开发商企业可以调阅,重新修改打印电子合同。超过了3个工作日或者已经备案,无论是核心内容还是核心以外的内容,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持备案合同和合同变更申请到具有管辖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工程警灯怎样报备?
根据《特殊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管理办法》之规定,只有特种车辆可以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或使用证,它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其他的一律禁止安装或持有该使用证。
一、审批条件:
1、警灯警报器使用证年审:使用证办理后每两年年审一次。使用证持有人应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满前向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科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②填写《警灯报器使用证年审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变更使用证相关内容:若因车辆变更、更新、单位名称变更等实际原因,确需更换原使用证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变更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②原车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原件;
③单位介绍信;
④重新填写《警灯警报器使用证申请表》,注明使用性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警灯警报器使用证需要的材料:
申请单位应向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以下材料:
1、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一份;
2、填写《警灯警报器申请表》一张(要求注明申请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审批流程:
1、车辆单位需要办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的,应当向所在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审批表。
2、初审工作由各辖区交警大队负责,由秩序管理部门对车辆的检验情况、违法记录、车容车况进行查验。符合办证条件的报送负责秩序管理工作的大队长审批。
3、区交警大队初审后,报长春市交警支队秩序处复核,符合条件后报主管支队长审批。
4、审批合格后,由秩序处办证窗口办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进入微机存档,登记备案。
什么是设计备案?
一、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蓝红线图);(注:内装修工程不需提供); 4、建设、设计单位承诺书; 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6、红线位置现场勘测登记表、超审核权限工程上报单(当地消防科提供) ;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地区建设局施工图审查中心提供); 8、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9、消防设计文件 。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
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